林口镇招商网讯:林口镇隶属林口县管辖。位于县境中部,鲶鱼河自西向东流过镇区,为林口县城。牡佳线、林密线铁路于此交会。林口镇名,因袭林口街名。中华民国初年,始有二三户人家,以渔猎为生,称中亮子(又称林子口小屯),隶属依兰县管辖。后来垦荒者渐多,自然形成村落。1917年划归新设置的勃利县管辖。东北沦陷后,1937年牡佳线铁路通车,设林口站。1939年6月,划归林口县,为伪林口县公署驻地。1940年5月,改为林口街。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为林口县城关区,1949年改为第一区。1955年设置林口镇。1958年改称林口镇人民公社。1980年恢复林口镇名称。林口镇全境南北两面临山,中间地势较为平坦开阔,是一座山城。全镇总面积28.6平方公里。县属织布厂、陶瓷厂、卷烟厂等较大工业企业均集中于镇内,镇街工业也有较大发展,1992年乡镇企业总产值3798万元。镇郊有耕地近万亩。全镇共辖6个街道和城北、城西、城东、友谊等4个村。1992年末全镇总人口6.85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6.16万人;满、朝鲜、回、蒙古等少数民族人口约占5.8%。镇政府驻地宏伟大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