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溪乡招商网讯:清溪乡隶属孙吴县管辖。位于县境西南部,小兴安岭北麓,北黑铁路穿越乡境。乡政府驻地距县城23公 里。全乡辖区总行政面积305平方公里,行政村6个(清溪村、永青村、腰岭村、平顶村、金沟村、富库山村),人口2674人,民族由汉、满、蒙、回、达族组成。农业经济总收入845万元,农民纯收入1750元。清溪乡一带,原属龙镇县管辖。东北沦陷后,1937年12月划归孙吴县管辖,隶属曾家窝堡保。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1947年5月,建立清溪行政村。1948年5月,隶属第一区。1954年11月撤区,改由县直属。1956年3月,设置清溪乡。1958年9月,全县成立一个公社,改清溪乡为作业区。1959年4月,划归孙吴镇人民公社管辖。1964年7月,划归兴北公社管辖。1965年4月,改隶辰清公社管辖。1976年9月,将辰清公社划出的清溪、永春、腰岭生产队与正阳山公社划出的平顶生产大队(原称正阳山一队)合并,组建清溪垦区。1977年改为清溪人民公社,1984年改为清溪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