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日前出台《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发挥高层次人才作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落地的意见》,鼓励黑龙江企业与高校和科研机构联合,对重大科技成果进行转化并实施产业化,对于企业通过政府搭台对接转化成功并取得显著效益的承接项目,给予其项目投资额20%、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补助或贴息的政策支持。
据悉,围绕黑龙江省10大重点产业中急需解决的重大、关键、共性技术,由企业提出技术需求,政府搭台,组织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签订合作协议,积极支持企业购买科技成果,由政府先期投入科技成果熟化转化的引导金、风险金,增强企业对科技成果转化的信心,引导黑龙江省企业接纳实验室成果,并尽快地熟化转化实现产业化。对购买省内外高校、科研机构科技成果的黑龙江省企业,给予其技术交易额10%、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补助。
黑龙江对于取得显著效益的承接项目给予补助或贴息,目的在于支持这类项目尽快做大做强,同时表明政府对企业进行科技成果转化前期工作的肯定和鼓励,也是对其他企业开展科技成果转化的示范和引领。
黑龙江对新建的省级各类重点实验室和研发、工程、技术中心,分别给予20万元奖励;对省级各类重点实验室和研发、工程、技术中心,定期进行考核评价,考核优秀的给予一次性3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各类重点实验室和研发、工程、技术中心,分别给予一次性300万元奖励,以鼓励企事业单位建立研发机构,提高技术研发和科研成果转化能力。同时,还提出了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牵头单位,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以支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发展,促进产学研紧密合作,推动将科技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目前,黑龙江省还利用中央财政设立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的有利契机,建立黑龙江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今年,省财政厅已同意拿出2700万元用于加大对科技成果转化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