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济南12月8日消息(记者桂园)从明年起,山东将提高省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其中黄金、煤炭等资源型企业交纳税后利润的15%,储备粮承储等政策性企业免交国有资本收益。
根据山东省近日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事项的通知》,从明年开始,山东省将会适当提高省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的收取比例。其中,黄金煤炭等资源型企业,按企业税后利润的15%计算交纳;钢铁机械等一般竞争性企业,按企业税后利润的10%计算交纳。
此外,山东省还将对省属事业单位出资兴办的国有控股、参股企业,按实际分红的一定比例收取,具体收取比例按照国有独资企业、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省属事业单位和出资兴办的国有独资企业四类执行,这意味着扩大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和提高省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已经成为完善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