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春工作分工:负责工业、科技、交通运输和国土资源管理等方面工作。分管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科学技术局、国土资源局、交通运输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第三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经济技术合作交流中心,黑龙江煤炭职业技术学院、双鸭山技师学院,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邮政局、联合网络通信公司、电信公司、移动通信公司、铁通公司、双鸭山电业局、石油公司、双鸭山石油物流配送中心、烟草公司、佳木斯车务段双鸭山站、省煤田地质110勘探队、工业供销总公司。联系市老科协、国电双鸭山发电有限公司。负责本战线信访和安全稳定工作。
李明春同志生于1963年2月,辽宁抚顺人,1990年8月入党,1984年2月参加工作,哈尔滨工业大学高级工商管理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
1981年9月--1983年12月川南工业管理学校学生。
1983年12月--1984年2月待分配。
1984年2月--1988年8月七二四厂财会处成本室会计(其间:1986年9月--1988年6月东北财经大学财会专科自考学习)。
1988年8月--1990年9月任七二四厂财会处资金室会计。
1990年9月--1991年11月任七二四厂财会处副处长。
1991年11月--1993年4任七二四厂财会处副处长(主持工作)。
1993年4月--1994年12月任七二四厂财会处处长。
1994年12月--1995年10月任七二四厂副总会计师。
1995年10月--2000年6月任七二四厂总会计师。
2000年6月--2005年3月任沈阳东基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会计师(其间:1998年10月--2000年9月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财贸经济系金融学专业在职研究生班学习,结业)(其间:2001年11月--2002年11月加利福尼亚美洲大学经济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班学习)。
2005年3月--2011年9月任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党委委员 (其间:2007年11月--2010年4月哈工大高级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班学习)。
2011年9月起任双鸭山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