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中超工作分工:负责全市公安、司法、民政、民族宗教、信访和社会稳定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公安局、民政局、信访局、司法局、残联、老龄委、民族宗教局、武警支队、消防支队、边防支队、国家安全局、无线电管理处。联系市法院、检察院、双鸭山监狱、律师协会。
负责全市信访和社会稳定及消防、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赵中超,男,汉族,1964年4月出生,黑龙江省肇源人,1986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8月参加工作,研究生。
学习和工作经历:
1983年8月为肇源县公安局科员;
1986年11月为肇源县公安局刑侦科副科长;
1986年12月为省公安厅刑事侦查处副主任科员;
1990年7月为省公安厅刑事侦查处五科副科长;
1992年6月为省公安厅刑事侦查处五科科长(其间:1996年3月--1999 年1月在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1999年8月为省公安厅刑事技术处副处长;
2004年5月为省公安厅刑事技术处调研员(其间:2004年6月--2007 年7月援藏任日喀则地区公安处副处长);
2007年7月为省公安厅刑事技术总队总队长(正处级)(其间:2005年9月--2008 年7月在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研究生班学习);
2010年1月为鹤岗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11年11月为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