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3日电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当局防务部门3日上午发布新闻稿指出,一位自称“兰姐”的退役女军官在励馨基金会上午举行的记者会中,自述20年前在金门遭某营长于营内性侵,防务部门指出,防务部门并无“兰姐”遭妨害性自主案相关卷证数据,因此,防务部门吁请被害人尽速向有管辖权的地检署提起告诉,以维权益。
对外界推论台军性侵案应乘上黑数10倍一事,防务部门郑重表示,这样的推论并不客观、欠缺依据,且不符事实。防务部门进一步表示,台军自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止,总计发生161件营内、外性侵害案件(2009年57件、2010年48件、2011年56件),加害人皆为男性;其中营内发生共计17件,被害人有11人为男性军职人员,6人为女性军职人员,其余被害人均为营外非军人身份。
防务部门强调,上述的161件性侵害案件中,所犯罪名以“刑法”第227条“与幼年男女合意****罪”占大多数,仅少部分为“刑法”第221条“强制****罪”。
防务部门指出,防务部门为推动性骚扰防治及性别平等工作,编成9个项目小组,明定台军人员行为规范,深化官兵性骚扰防治观念,以防范性骚扰案件肇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