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监管协同 防控金融风险
——访国务院参事、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名誉所长夏斌
当前我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但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金融风险问题再度引发关注。记者就地方债务、房地产金融等热点问题,对国务院参事、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名誉所长夏斌进行了采访。
记者:有人说,地方债务、影子银行和房地产融资是当前金融系统最为关注的风险点,您怎么评价这种说法?
夏斌:我国经济目前存在着系统性风险,房地产泡沫破灭的风险、地方债务的风险和影子银行的风险,三者是互相关联的。货币供应长期较宽松,结构调整又跟不上,导致房地产泡沫隐患;房价地价大涨,地方政府土地收入大增,导致城市建设扩张;同时,由于货币政策较松,金融监管跟不上,即使控制了贷款规模,但在金融创新的名义下,各投资主体绕开贷款控制的各种金融工具纷纷出现,影子银行规模越做越大,为地方政府的各类投资和后来表现为产能过剩的制造业投资,提供了融资便利。因此,我们分析某一方面的风险不能单独地孤立地就事论事,而应从总体上把握,要有“底线思维”。
记者:随着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进入偿债期,地方债务风险不断加大,而与此同时,一些地方政府仍然保持着基础设施投资力度,对此应如何解决?
夏斌:目前,审计署正在全国对地方债务进行新一轮的全面的、彻底的审计。所谓全面,这次审计范围已下延到乡级政府;所谓彻底,这次审计涉及政府各类融资活动包括BOT、租赁等都包括在内。我相信,10月底的审计结果肯定是惊人的,会有相当部分的债务已成为呆账坏账。
面对这种状况怎么办?对地方政府的债务,总体上应坚决执行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的一系列严加控制的规定。这里想特别指出,要控制好地方债务的增长,从眼前看主要是3条,一是中央政府应“放话”,对继续明显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纵容做假账进行融资活动的地方政府负责人和当事人,一定要“秋后算账”。二是要防止监管套利。“一行三会”等几个金融管理部门应切实负起共同的责任,加强监管协调,防止各算各的账,加总出现监管上有空子可钻。三是杜绝各金融机构的道德风险。要让金融机构重温《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法律不承认各地方政府的担保行为。对于仍不顾风险,钻政策空子,最后造成严重损失的,也应追究其责任。
待10月底全国审计结束后,我相信会有一揽子的方案,方案总体上贯彻“分类处置”的原则。对已确定不能偿还的债务,要区分有效益资产和无效益资产,采取地方政府发债、资产证券化、出售有债务企业股权、银行冲销坏账、银行债转股、成立资产管理公司、中央财政部分买单、出售地方政府所持其他优质股权和房产等各种办法偿债。在政府还债问题上,我认为一是一定要严格执法,绝不能搞“下不为例”,二是一定要实事求是,分类处置。对个别大搞楼堂馆所、铺张浪费又欠债累累的地方政府,要勒令其搬出豪华办公楼,搬进简易房上班,并逼其卖楼还债,逼其卖好资产还债。
记者:6月份短期的所谓“钱荒”现象提醒了我们什么?目前银行业整体上并未出现流动性紧缺,但商业银行压力犹存,对于存贷款期限错配问题突出的中小银行来说,问题更加凸显,如何才能有效地防范“影子银行”风险?
夏斌:为什么出现“6·20事件”?暴露的是银行间资金拆解利率突升,反映的却是实体经济存在问题,即整个经济的资金运用效益降低了。面对前几年铺开的投资规模和债权债务链,当经济增速趋缓、产能过剩、销贷款减少之后,维持相同的经济增速却需要更多的货币资金,有些实体申请的贷款就是用来偿还过去的贷款利息。所以当货币增速一旦趋稳,大家普遍感到资金紧了。
面对这种状况,银行一定要认清经济大势、经济走势,考虑今后与前几年相比资产扩张可能出现的收缩趋势,并在此基础上,重新判断影子银行的发展速度问题,重审本行流动性管理的方案、货币期限的搭配问题。
记者:我国银行业经过改革,资产规模和经营水平都得到了很大提升,但是,我国金融系统中银行独大的格局也使得风险过分集中在银行系统,对此,您有什么看法和建议?另外,您如何看待房地产再融资开闸?如何严格防控房地产融资风险?
夏斌:对这个问题应从两方面看。一方面,经过这些年的改革,银行贷款占全社会融资总量的比例已下降到50%以下,说明经过资本市场的发展和证券、信托、基金、个人财富管理业的发展,直接融资比例提高,间接融资比例下降,与改革前相比,社会融资风险集中于银行的局面已经大为改观。另一方面,前几年大量投资形成的产能过剩风险、房地产泡沫和用于大规模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地方融资风险是客观存在的,而且有相当部分的风险隐藏于银行体系中,否则银行不会提存如此高的坏账拨备率。当然,在这一过程中,经营风格不同的银行存在的风险也不一样,未必是小银行风险一定就大。
防控房地产融资风险,原则上讲就是加强风控。具体而言,在当前经济发展方式正加快转变之际,银行要关注宏观走势,关注结构调整的政策趋势,同时又要关注金融领域自身的改革动态,除了对制造业的产能过剩、房地产调控政策博弈、转型的特点,以及基础设施投资中地方政府财力风险等这些问题须认真审视外,增量贷款应重点支持服务经济、消费经济、银发产业、创新产业及战略性新兴行业。注意贷款的期限搭配,同样要关注汇率进一步市场化的货币搭配等问题。
记者:在我国现有分业监管体制下,“一行三会”各司其职,从监管层面看,您认为需要如何协调并完善?
夏斌:前些日子政府刚宣布成立由人民银行牵头的“一行三会”部际协调制度。这是通过教训买来的制度改革。即针对当前影子银行存在的问题,亟需加强协调监管。其实我早在七八年前一直呼吁,针对机构竞争中的创新活动和“一行三会”现状,对产品创新监管协调刻不容缓。但过去由于种种原因,此事被耽误了。现在建立这个制度是好的起步,部际协调应有实质性内容,而不是一般性的协商、通气问题仍简单地交由国务院拍板。现具体的制度内容我不清楚。制度对“一行三会”中任何一部门如果坚持部门利益要有个硬约束,把金融改革中一般问题的决策解决在部际层次而不是仍交由国务院层次。通过部际协调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最终达到改善决策机制,提高决策效率,以加快金融的改革开放步伐。(中国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