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太原1月30日电(记者王菲菲)山西省忻州市新闻办30日说,静乐县县委书记因女儿吃空饷被免职两月后复出,符合干部任用有关规定。
忻州市新闻办称,2012年1月14日,针对原山西省静乐县县委书记杨存虎因女儿吃空饷所犯错误,经山西省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杨存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2年1月15日,山西省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免去杨存虎静乐县县委书记职务,保留正县级级别。
2012年3月20日,忻州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杨存虎任忻州市环保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后因忻州市环保局局长工作调动,市环保局工作由杨存虎暂时主持。
忻州市新闻办有关同志表示,杨存虎的工作安排符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干部任职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