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永波,黑龙江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省老龄委主任。男,汉族,1956年10月生,浙江诸暨人, 1977年1月入党,1974年12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负责政法、民政、民族宗教、社会稳定等方面工作。分管省民委(宗教局)、公安厅、安全厅、民政厅、司法厅、信访局、监狱局(劳教局)、边防总队、消防局、交警总队、警卫局、公安警官职业学院、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民族职业学院。联系省法院、检察院、武警总队,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残联、法学会、律师协会、老龄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