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德军,男,1970年6月出生,汉族。1992年8月参加工作,1992年4月入中国共产党。黑龙江大学法律专业毕业,大学文化。现任区委副书记、区纪委书记、区委政法委书记。负责区委常务工作,受区委书记委托负责有关工作;主管区委办公室工作;分管纪检工作,负责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主持区纪委全面工作;分管政法和社会稳定工作,分管涉法和事关稳定的信访工作,主持区委政法委全面工作;分管统战、群团工作,以及其他常委分工之外的相关工作。负责联系区人大、区政协。
简历:
1992.07—1995.04市检察院书记员、助检员
1995.04—1998.08市检察院宣教科副科长
1998.08—1998.11市检察院检察员
1998.11—1999.01市检察官培训中心主任
1999.01—2000.03市检察官培训中心主任(正科级)
2000.03—2001.03市检察院政治处副主任
2001.03—2003.01向阳区政府区长助理、南翼街工委书记(副处级)
2003.01—2011.09向阳区委常委、宣传部长
2011.09--2011.10向阳区委副书记、区纪委书记
2011.10--向阳区委副书记、区纪委书记、区委政法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