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乡招商网讯:金山乡隶属呼玛县管辖。位于县境东部,黑龙江西岸,东与俄罗斯隔江相望,南与呼玛镇毗邻。乡政府驻地南距县城48公里。乡名来源于原驻地金山村名。金山村,原名“金山口”。清末,由于兴隆沟等金矿的大量开采,矿工、商民剧增,此地遂成为金矿出入的重要通道,故名“金山口”。为加强边防,1909年12月(清宣统元年十一月),于金山口(亦称库口)设置呼玛尔河总卡官,管辖上下卡伦,由瑷珲兵备道统辖。中华民国初年,划归呼玛厅设治局管辖,并为治城。1914年7月,呼玛“改局为县”,将金山口改为金山镇。1916年4月,将呼玛县署正式迁至古站新县城。东北沦陷时期,为金山镇保。1945年“九三”战争胜利后,1947年设置金山区,后改为第二区。1956年撤区划乡,设置金山乡。1958年9月,改称金山人民公社,翌年并入兴华公社。1961年从兴华公社划出,恢复金山公社。1966年公社驻地由金山大队迁至新街基。1984年初,改为金山乡。金山乡全境为沿黑龙江岸的狭长形状,土壤肥沃,资源丰富。全乡总面积899.25平方公里。县属金山林场,生长着大片樟子松母树林,是樟子松种子主要产区之一。有耕地4.5万亩,主要种植小麦、大豆等。该乡是呼玛县的农牧渔业区,盛产鲤鱼和“三花五罗”。全乡共辖新街基、兴胜、前进、翻身屯、三间房、察哈彦、友谊、金山等8个村。1992年末全乡总人口2250人。乡政府驻地新街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