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子城镇招商网讯:塔子城镇隶属泰来县管辖。位于县境西北部,西、北与内蒙古自治区扎赉特旗毗连。镇政府驻地距县城45公里。塔子城镇,以辽、金代古城遗址“塔子城”得名。因城西1500米处有辽代砖塔,故名“塔子城”。辽、金、元代属泰州辖地(一说辽、金泰州故址),明代属奴儿于都司朵颜卫,清初属扎赉特旗,至清末濒于颓废,1906年(清光绪三十二年)黑龙江将军在此设大赉厅分防经历,城内仅十余户人家。中华民国成立后,1913年3月,改分防经历为警察事务所。翌年3月,划归泰来设治局管辖,7月将塔子城警察事务所改为塔子城佐治局,9月决定移驻武兴改为武兴佐治局。1917年1月,泰来设治局升置泰来县后,4月改佐治局为武兴县佐,设有县佐公署。由于塔子城人民一再呈请力争,“名虽已更,地方依旧”,县佐仍驻塔子城。1927年5月,泰来县将塔子城划为第三区。1929年2月,撤销武兴县佐。东北沦陷后,始为泰来县第三区,旋改第三保,后改为塔子城村。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1946年2月,设置第二区,并为区政府驻地。1951年11月,设置塔子城镇。1958年9月,改称塔子城人民公社。1984年3月,改为塔子城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