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乡招商网讯:阳春乡隶属依安县管辖。位于县境东部,东与拜泉县长春镇毗邻。乡政府驻地距县城22公里。阳春乡驻地,原名宝泉镇。中华民国初年,商民日稠。因街内东南隅有一眼天然泉,大旱不竭,称之“宝泉”,1916年改名宝泉镇,隶属拜泉县第四区管辖。1923年划归依安设治局,隶属第二区管辖。东北沦陷后,初设宝泉保,1938年6月改为宝泉村。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1946年1月设置宝泉区,1950年12月改为第十区。1955年5月,复称宝泉区。1956年2月撤区划乡,设置宝泉乡。1958年9月,与新发乡合并改称宝泉人民公社。1961年6月,将北部地区划出,增设新发公社。1977年5月,将宝泉公社改为阳春公社。1983年7月,进行基层政权体制改革试点,将阳春公社改为阳春乡。阳春乡全境地处松嫩平原北缘,土壤肥沃,宝泉河从境内流过,建有东风、龙泉两座水库。全乡总面积160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5万亩,农作物主要有小麦、玉米、亚麻、马铃薯等,为全县主要产粮区之一。畜牧业以养牛、羊为主。乡办工业有亚麻、粮米加工厂等。全乡共辖长安、精进、东风、龙泉、春光、福德、乐丰、和乐、德宝、宝德、诚意、诚顺、西岭、祥顺、阳春、民力等16个村。1992年末全乡总人口2.6万人。乡政府驻地长安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