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立镇招商网讯:鹤立镇隶属汤原县管辖。位于县境北部,阿凌达河右岸,北与鹤岗市毗邻。镇政府驻地距县城75公里。 镇域内地貌东部和南部为平原地带,属丘陵温和干雨区,土地肥沃,阿凌达河、乌龙河流经镇内,万亩绿色无公害水稻生产基地、科技园区等农作物生产区已具规模,形成“南水稻、北牧烟、蔬菜在中间”农业发展格局;镇域平原地带沼泽较多,大的面积约23万平方米,小的约30平方米,草鱼、狗鱼、鲢鱼和鲫鱼等水产资源丰富。 鹤立镇内居民15000余人,聚居汉、朝、满、回等多个民族,其中东鲜村为鹤立镇朝鲜族聚居地,村内保留着完整的朝鲜族生活文化气息鹤立镇,原称鹤立街。清末,1906年(清光绪三十二年),于鹤立地方设立荒务分局,出放“鹤字段”毛荒。1908年(清光绪三十四年),黑龙江将军奏准,拟于“鹤立冈”设置鹤冈县。因荒务初放,人口较少,未正式设治。中华民国成立后,1914年10月,于鹤立设汤原清丈分局。1916年将鹤立岗划为汤原县第五区。东北沦陷后,1939年6月,于鹤立镇设置鹤立县,并改为鹤立街。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1946年设置鹤立区。1948年10月,撤销鹤立县,并人汤原县,仍设鹤立区,1950年改为第七区。1956年2月,设置鹤立镇。1958年10月,改称鹤立镇人民公社。1959年1月,划归鹤岗市管辖,1965年7月又划回汤原县。1984年复称鹤立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