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峰乡招商网讯:高峰乡隶属佳木斯市郊区管辖。位于市境南端,东与桦南县毗邻,南、西与依兰县接壤。乡政府驻地距市区50公里。1980年将桦南县金沙公社的高峰、陡沟两个生产大队和依兰县愚公公社的西高峰生产大队划归佳木斯市管辖,成立高峰公社。1984年5月,改为高峰乡。高峰乡全境属半山区,总面积33平方公里,中间被依兰县管辖区域隔开,由东西两部分区域组成。耕地面积1.5万亩,主要种植玉米、大豆、小麦等。乡办工业有酒厂、被服厂等。全乡共辖高峰、西高峰、陡沟等3个村。1992年末全乡总人口5668人,其中满族人口约占总人口的1.6%。乡政府驻地高峰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