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镇招商网讯:兴隆镇隶属牡丹江市东安区管辖。位于市境南部,牡丹江南岸,北临市区。镇政府驻地距市区5公里。兴隆镇,原名“乜河”,古称“尼叶赫”,满语,为“水鸭子”之意。已有500余年的历史。清末,“乜河街面繁盛,商店、客栈、作坊遍布,往来客商,络绎不绝”,隶属宁古塔副都统管辖。1900年(清光绪二十六年),沙俄入侵,俄军火烧“乜河街”。中华民国成立后,隶属宁安县乜河乡管辖。东北沦陷后,1933年隶属宁安县乜河镇保,1936年改称兴隆镇。1937年划归牡丹江市,1939年设置兴隆区。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仍为兴隆区。1949年12月,划归海林县,为第十区,后改为兴隆区。1956年3月,将兴隆区重又划归牡丹江市,设置兴隆乡。1958年4月,将兴隆、胜利两个乡合并为兴隆乡。同年8月,将兴隆、东村两个乡合并,改称上游人民公社,1959年末将原东村乡划出后,改称兴隆公社。1960年8月,并入市区东安人民公社,改为兴隆分社。1962年1月,恢复兴隆公社。1969年4月,改称东方红公社,1970年9月恢复兴隆公社。1984年4月,改为兴隆乡。1985年5月,撤乡设镇,改为兴隆镇。兴隆镇辖区南部是岗坡地,土质较贫瘠;北部沿江为狭窄平原,土壤肥沃。全镇总面积65.8平方公里,耕地面积3.8万亩,主要种植粮食作物、薯类和秋白菜。镇办工业有机械厂、钢窗厂、水泥厂等,1992年乡镇企业总产值达2.2亿余元。全镇共辖大湾、下乜河、兴隆、跃进、胜利、大团、尖山子、江南、新兴、兴盛、中乜河、小团、乜河等13个村。1992年末全镇总人口2.4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6990人;朝鲜、满族等少数民族人口约占16.5%。镇政府驻地兴隆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