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伦镇招商网讯:海伦镇隶属海伦市管辖。位于市境中部偏西,为海沦市市区。滨北线铁路纵贯镇区设站。海伦镇,以海伦河得名。原称“棒槌营”(今市区北,是采参人居住的窝棚)。1899年(清光绪二十五年),设置通肯副都统,选定“棒槌营”修筑通肯城。后因城南有海伦河,生有水獭,“水獭”满语为“开凌”,谐音“海伦”,海伦设治时,将通肯城改称海伦城。1905年(清光绪三十一年),设置海伦直隶厅,为海伦厅驻地。1906年(清光绪三十二年),裁撤通肯副都统,同时进一步扩建海伦城,“东西长七里七,南北宽六里六”。1908年(清光绪三十四年),成为海伦府城。中华民国成立后,1913年起为海伦县城,1917年划为第一区。东北沦陷后,1938年1月,设海伦街。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设置县城区,1950年改为第一区。1955年设置海伦镇。1958年秋,成立幸福人民公社,翌年从幸福公社中划出改称海伦镇公社。1969年从海伦镇公社划出部分生产大队成立城郊公社。1980年复称海伦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