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峦区(翠峦林业局)位于黑龙江省伊春市西部,小兴安岭南坡,东接乌马河林业局,南邻铁力林业局,西与绥棱林业局接壤,北同友好林业局隔山相望。东西宽40千米,南北长64千米。面积1560.81平方千米。总人口5万人(2004年)。翠峦区(翠峦林业局)辖2个街道,2个林场、6个经营所:向阳街道、曙光街道、解放经营所、昆仑气林场、开源河林场、么河经营所、冲锋经营所、翠峦河经营所、抚育河经营所、尖山河经营所。
民国十七年(1928)国民政府废道,翠峦隶属三江省汤原县。1945年东北光复后,翠峦隶属汤原县南岔区(第五区)管辖。1948年4月,成立翠峦流送作业所。1949年6月,成立翠峦林务所。1950年,改称翠峦森工分局。1952年12月,成立伊春县第四区人民政府时,翠峦为伊春县辖的一个镇。1953年7月,改称翠峦森林工业局。1956年10月,建立翠峦林管区。1958年11月,翠峦森工局和林管区合并,4月改称翠峦林业局,10月成立翠峦人民公社。1964年8月17日,翠峦区(林业局)实行政企合一体制。1967年7月14日,成立翠峦区革命委员会。1971年1月,恢复翠峦林业局党委。1980年9月22日,撤销翠峦区革命委员会,恢复翠峦区人民政府至今。
翠峦区名源于驻地名,因过去森林茂密、山峦翠绿而得名。原属汤原县管辖。东北沦陷后,始有游猎人员进山采集山果、药材及狩猎,称“伊松甸子”。1942年伪三江省修建南岔到伊松甸子铁路,翌年修建火车站,取名翠峦站。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隶属汤原县南岔区。1952年10月,划归伊春县管辖,翌年春设置翠峦镇。1957年伊春撤县设市后,设立市辖翠峦区。1964年8月,区人民委员会与翠峦林业局合并,实行“政企合一”管理体制,隶属伊春特区。1967年改隶伊春市,为市辖区。1949年建立林务所,1950年建立森工分局。
1992年,翠峦区 伊春市管辖的市辖区。位于市境西部,东与乌马河区相连,东南与铁力市接壤,西南与庆安县毗邻,西与绥棱县分界,北抵友好区。是伊翠铁路的终点。区政府驻地距市区中心20公里。全区总面积1560平方公里,区内分设翠中、翠东、铁南、西山4个街道办事处。1992年末全区总人口5.4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5.08万人;满、朝鲜等少数民族人口约占1%。区政府和翠峦林业局驻地翠峦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