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市岭东区位于市政府驻地尖山区南9公里处,距省会哈尔滨不足500公里,哈同高等级公路与我区相接。东北与双鸭山农场接壤,西北与集贤县相连,南与桦南县、宝清县交界,北与尖山区毗邻,地处低山丘陵地带,地形起伏、西高东低,居完达山北麓,平均海拔360米。城区总面积802平方公里。岭东区矿产资源丰饶富足,其中煤炭资源储量更丰富。早在一九二七年富锦县段有银就来此投资开矿,建立了“第一口煤井”称“富安煤矿公司”。一九四三年初被日伪侵占,直到一九四七年四月由合江人民政府接收,一九四七年七月成立“双鸭山矿务局”,一九四九年双鸭山矿务局机关搬迁尖山区,同年成立“岭东区煤矿”。
一九五四年十一月成立“岭东区公所”,一九五七年易名为“岭东区街道办事处”;一九五九年三月区矿合并,成立“岭东经济区”。一九六一年十二月区矿分设,成立“岭东分社”。一九六八年四月成立“岭东区革命委员会”;一九七0年三月区、矿再次合并,成立“岭东矿区革命委员会”。一九七一年十二月区、矿分设,恢复“岭东区革命委员会”。一九八0年五月成立“岭东区人民政府”。二00三年六月由于岭东煤矿煤炭资源枯竭,实行政策性破产,矿属学校、水暖、保卫等工作人员分流到岭东区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