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简称雄安新区管委会)是河北雄安新区的行政管理机构,是河北省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与中共河北省委的派出机构--中共河北雄安新区工作委员会合署办公。负责组织领导、统筹协调雄安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全面工作;对雄县、容城县、安新县及周边区域实行托管。同时接受国务院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
新区工委、管委会临时驻地位于容城县奥威路100号的奥威国际大酒店(奥威大厦)。
从4月1日起,新区临时党委、筹委会即接管了雄县、容城县、安新县三县的干部、人事、党务和社会稳定工作,开始行使规划、建设、国土、项目等管理事权。当晚,雄安新区临时党委和筹备工作委员会几十名工作人员连夜进驻雄安新区展开工作。
新区筹委会及临时党委成立了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组、协同发展组、规划建设组、城乡统筹组、政务服务组、平台建设组等7个专项工作组,分别负责新区规划建设的相关工作。实行新区临时党委委员和各专项工作组组长每日例会制度,谋划工作、解决问题。建立与省直部门、保定市和三县的工作机制,共同推动工作开展。
正式获批
2017年6月,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中央编办关于设立河北雄安新区管理机构有关问题的批复》同意设立河北雄安新区管理机构。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组建河北雄安新区管理机构的通知》。按照“党政合设”和“精简、高效、统一”的原则,组建中共河北雄安新区工作委员会、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为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派出机构。
下设部门
党政办公室
负责综合协调新区党工委、管委会职责的落实;负责督察督办、应急管理;负责改革政策和城市发展研究工作;负责组织落实体制机制创新先行先试改革工作;负责意识形态、新闻宣传、网络宣传管理、社会舆论引导、文化事业产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外事侨务工作;负责法制工作;负责机要文秘、综合保障和日常运转等工作;负责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群工作部
负责基层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组织人事、审计和机构编制管理;负责统战、港澳台事务、工商联工作;负责政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信访和群众工作;负责群团工作;负责推进行政体制改革;制定实施吸引一流管理人才和高端创新创业人才的人才政策,创新选人用人机制,建立完善市场化激励机制;负责对托管三县的宏观管理与指导;联系人大、政协和人民武装工作;联系驻新区派驻单位等工作;负责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改革发展局
负责研究经济体制机制改革创新;负责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向新区有序转移工作;负责研究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负责经济发展工作;负责研究提出新区生产力布局的建议;负责对外开放工作,研究制定促进投资自由化、贸易便利化、金融国际化、打造国际要素聚集区的政策,按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负责与京津、境内其他区域及港澳台地区的交流合作,积极对接全球创新链,打造扩大开放新高地和对外合作新平台; 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吸纳和集聚创新要素资源、打造创新创业集群的政策措施;负责培育和发展科技创新企业,推动高端高新产业发展工作;负责绿色智慧新城建设,推进信息化、数字化网络服务全覆盖;研究制定投资“负面清单”,负责重大项目建设、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工作;制定实施金融创新有关政策;负责财税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规划建设局
负责编制新区总体规划、起步区控制性规划、启动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规划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关行业专项规划,按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负责新区生态建设、植树造林、耕地保护、白洋淀国家公园建设、大清河流域治理、白洋淀生态修复、环境治理等工作;负责完善新区经济社会发展、交通一体化、新型城镇化等规划体系,按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负责国土资源管理和利用工作;研究制定适应新区发展的住房政策,探索房地产开发建设与供给新模式;负责建筑业、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工作;负责建设城市信息化网络综合管理平台;负责推进制度创新,建立与国际接轨、国内领先的城市管理规则和体系;负责交通运输、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和工程建设等工作;负责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公共服务局
负责制订新区人口政策,合理控制新区人口规模和结构;负责农业、水利、扶贫开发工作;负责民政和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及其他社会事业;负责“放管服”改革,承接落实国务院和省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负责实施负面清单管理,建立与激发市场活力相适应的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体制机制;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集中管理与审批;负责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工作;负责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负责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执法局
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依法负责规划建设、道路交通、环境保护、城市管理、工商、质监、食药监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负责新区内部管控工作,协调与周边区域的统一规划管控,划定管控范围和开发边界,加强开发强度管制,实现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负责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负责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安全监管局
负责研究拟订全区安全生产监管的政策措施,按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承担新区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责任,统一负责新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负责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公共卫生等领域的事中事后安全监管工作;负责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监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监督全区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新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要领导
河北省委常委、省政府副省长、雄安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陈刚
雄安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刘宝玲
雄安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傅首清、张玉鑫、吴海军、梁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