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文件柜等公共财物被打砸(资料图)
中新网广州4月27日电 (索有为 黄萍 李俊杰)村里山场地下突现石矿,为争利益,村民梁某全带头砸毁村委会文件柜、电视等公共财物。广东清远阳山法院27日发布消息称,该院日前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梁某全有期徒刑十个月。
2011年,阳山县某村委会在所属山脚发现矿石,并将其开采和管理,但该村委会某村小组村民认为该山场是属于他们的。为获取该山场开矿所得利益,村小组村民多次到村委会争吵。2012年7月,外出打工回来的村民梁某全听说此事,便带领多名村民冲到村委会将村委会一楼办公室的文件柜、电视机、台桌等物品砸烂,威胁村官就范。
经阳山县价格认证中心对被毁坏物品进行价格鉴定,价值为人民币5497.50元。后梁某全家属积极赔偿了全部损失。
阳山法院认为,梁某全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鉴于其归案后能坦白认罪,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有悔罪表现,依法可以酌情给予从轻处罚。遂做出以上判决。
据悉,一审宣判后,梁某全不服,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