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昺(公元931―1010年),字叔明,鄚人,北宋真宗朝礼部尚书。乾隆《任丘县志》记载“邢昺墓在县东北黄垒村,有志”。北宋太平兴国初(公元976年),邢昺受地方推荐,参加五经廷试,经皇帝亲自面试,以学识精通、渊博而选拔为九经及第。授官大理评事,知泰州(治在海陵,即今江苏泰州市)盐城监。第二年被召回朝,任为国子监丞,专司讲学之事。后升任尚书博士、出知仪,州,又转国子博士,诸王府待讲。雍熙年间(公元984―987年),升任水部员外郎,端拱初(公元988年),迁金部郎中,改司勋郎中。咸平初(公元998年),任国子祭酒。二年(公元999年),朝廷设翰林待讲学士,命邢昺担任此职。上任后,给皇帝讲《左氏春秋》,皇帝听了很高兴。咸平五年(公元1002年)讲完,真宗宴请近臣,赐给邢昺袭衣,金带加器币,并升任工部郎中,仍兼国子祭酒,学士如故。任侍讲学士期间,奉命与杜镐、舒雅、孙?、李慕清、崔?俭等校定《周礼》、《公羊春秋传》、《谷梁春秋传》、《孝经》、《论语》《尔雅义疏》等书,完成后他们几个都加官进爵,邢昺晋加两浙巡抚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