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州市隶属河北省衡水市,地处华北平原腹地,北距首都300公里,西距省会石家庄110公里,辖区总面积918平方公里,东与枣强县(衡水)为邻,南与南宫市、新河县(邢台)接壤,西与宁晋县(邢台)、辛集市(石家庄)相连,北隔衡水湖与桃城区(衡水)相望。辖11个乡镇,412个村,总人口37万人。全境东南部和西北部稍高,东北部较低,海拔高度为21.5至26.5米,地势较为平坦,土壤质地适中,土层深厚。市区北郊有北方稀有的平原淡水湖,总面积75平方公里,已被河北省批准为省级湿地保护区。冀州市处于北半球暖温带地区,大陆季风气候特点显著,春季干燥多风,夏季暖热多雨,秋季天高气爽,冬季寒冷少雪,寒旱同期,雨热同季,四季分明,光照充足,宜于作物生长。年平均气温12.7℃,最冷月为一月份,平均气温-4.2℃,最热月为7月份,平均气温27.1℃,年降水量平均510.3毫米,历年平均光照时数为2571.2小时,无霜期平均为192天。
冀州是古黄河、漳河、滹沱河等水流冲积而成的低洼平原。地势平坦,土壤质地比较适中。沙壤质和轻壤质土壤占总土种的85.3%,是粮食、棉花生长发育较理想的土壤,中壤质土壤占总土种的14.7%,适宜种植粮食作物。耕地面积较大,土壤类型较多,有利于发展多种经营。地势平坦,有利于提高农田基本建设和机械化水平。部分土壤土体结构不良,母质含盐碱量较高。
冀州市辖7个镇、4个乡:冀州镇、魏屯镇、官道李镇、南午村镇、周村镇、码头李镇、西王镇、门庄乡、徐家庄乡、北漳淮乡、小寨乡。
冀州属于暖温带半干旱地区,大陆季风气候显著,春季干燥多风,夏季炎热多雨,秋季天高气爽,冬季寒冷少雪,四季分明,光照充足,寒旱同期,雨热同季,光热资源比较丰富。气候资源有利于作物生长,但由于大陆季风气候影响,大风低温干旱等气象灾害对农业生产也有一定影响。
冀州市因受西部太行山影响,大陆性气候明显,属半干旱季风气候区,境内地上水资源主要由大气降水,外来客水,石津渠水三部分组成。地表水产生多集中在7月下旬、8月上旬。每平方公里多年平均为2.3万立方米,分布均衡。地下水从上到下分为浅水层、咸水、深层淡水三种。冀州市地表水可利用水资源为5243万立方米,地下水可利用资源为700万立方米,合计为5943万立方米。水资源属于比较缺乏状态,解决水资源不足的着眼点在于:科学用水,节约用水;拦洪蓄水,引客水;待大型跨流域南水北调工程实现之后,水资源缺乏问题可以得到彻底解决。
冀州市有四处地势异常地段,均与断层构造,基岩形态有密切关系,多分布于凸起上。1.徐庄、堤里王一带,适于利用松散盖层中的中低温热水。2.傅官至衡水北沼一带,松散盖层可得中低温水,基岩中可得岩溶裂隙高温热水,矿化度低,水量大,水头高。3.西王庄、门庄一带,松散盖层可得中低温热水。4.李瓦窑至枣强张秀屯一带,松散盖层中可得中低温热水,基岩中可得中高温热水。
冀州市之名渊源于古冀州。据《尚书·禹贡》记载,大禹治水后,划华夏为“九州”,冀为“九州之首”。汉高帝六年(公元前201年)始于此置信都县和信都郡,隶冀州。三国时期,魏文帝黄初二年(公元221年)冀州州治移至信都,安平郡亦治信都,信都成为州、郡、县三级治所,从此冀州与今冀州市开始联系起来。明洪武二年(1369年),废信都县,归冀州直辖,属真定府。中华民国二年(1913年)改冀州为冀县。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冀县改属冀南区五专区。1946年2月,正式命名“冀县人民政府”。1993年9月22日,冀县撤县建市,定名为冀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