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河县位于河北省中南部,与南宫市、宁晋县等处相临,地处黑龙港流域。面积336平方公里,人口16.7万人,辖2镇4乡,距省会石家庄100公里,邢台市120公里。县治驻新河镇,县城建成区面积近4平方公里,常住人员4万人。新河县辖2个镇、4个乡:新河镇、寻寨镇、白神首乡、荆家庄乡、西流乡、仁让里乡。县城交通便利,308国道穿越城区,神无、新辛两条干线也连通县城,正在修建的青银高速公路距县城不足4公里。县城建成区主要道路五横四纵。五横:堂阳路、新华路、振堂路、新东西路、南环路。四纵:迎宾街、富强街、裕华街、滏东街。已建成道路总长10.64公里,道路红线控制宽度25-50米不等,路网格局基本合理,供、排、照等配套设施健全,路阅 良好。其中,新东西路、南环路正在建设。
县城功能分区明确,工业区主要位于县城东部、西部,正在建设的工业园区位于县城西南部 ;县城内商业服务、文化娱乐设施已有一定规模;文教卫生事业较发达,有中学五所,卫生学校、职业中学一所、小学若干所,县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站、防疫站等单位。城区主要街道两侧均为两层以上楼房,建筑物造型优美,布局合理。
新河县域为太行山东麓冲击平原区,全境东西长、南北短,地势呈南高而北低,中间高而东西低,平均海拔25米。属华北地区东部季风气候,暖温带半干旱区,年均气温13.6℃,降水量442.6毫米,无霜期215天。县境内有滏阳河、滏东排河、滏阳新河、西沙河等四条季节性河流经过,总长79.78公里。全县有开采价值的浅层淡水面积为21.6平方公里,平水年139万立方米;深层淡水埋深一般在230-350米,单井出水量40-90立方米/时;有丰富的地热资源,1200米深井出水温度达46.5℃。
新河县农副土特产品众多,主要有红枣、皇冠梨、苹果、花生、蘑菇、乳鸽、冻兔等。红枣生产历史悠久,“新河婆枣”被评鉴为河北省“八大名枣”之一,是全国43个万亩红枣基地县之一。果树育苗已形成一定规模,被河北省果林研究所定为“科研基地”,已成为北方地区三大育苗基地之一。新河大棚姬菇已有近20年生产历史,远销到日本、韩国、新加坡、香港等许多国家和地区。
新河县在历代凡三变;汉至唐称堂阳县,以地处堂水之阳(河北为阳)为名;后晋更名蒲泽县,以地近漳滏、低湿产蒲而名;北宋皇祐四年(公元1052年)升南宫县之新河镇为新河县(因漳河几经更迭,俗有“新河”之称,新河镇即以濒临新河而得名),即以镇名(治所)为县名(据《新河县志》)。
新河县境,春秋时期为晋国地。战国时为赵国辖域。秦代属钜鹿郡。汉高帝十一年(公元前196年)置堂阳县,治在今城关;景帝中元二年(公元前149年),析堂阳县地置新市侯国(新莽时称市乐。元光四年国废,元凤五年复封国),均属冀州钜鹿都。东汉时,新市侯国省入堂阳县,又析置经县(今广宗县)。堂阳县初属冀州钜鹿郡,永平十五年(公元72年)改隶冀州乐城国(延光元年改名安平国,中平元年改郡)。三国、魏时,堂阳县属冀州安平郡。晋代,堂阳县隶属冀州安平国(太康五年改名长乐国)。北魏时,堂阳县为冀州长乐郡。太平真君三年(公元442年)省扶柳县(今冀县)并入堂阳县,景明元年复置。到北齐时堂阳县废置。隋代,于开皇十六年(公元596年)复设堂阳县,仍治今县城,初属冀州,大业三年(公元607年)废州改属信都郡。唐代,堂阳县属河北道冀州(龙朔二年冀州改名魏州,咸亨三年复名冀州,天宝元年罢州为信都郡,至德二年废郡复为冀州)。五代,于后晋时堂阳县改名蒲泽县,属真定府(天福七年改为恒州);后汉时蒲泽县复名堂阳县,隶镇州(恒州改称,不久即改为真定府);后周时堂阳县还隶冀州。宋代,于皇祐四年升南宫县之新河镇为新河县(故城在县西十五里),省南宫县并入新河县,同时堂阳县亦省入为镇(称堂阳镇,即今县城关),属河北东路冀州。于熙宁六年(公元1073年)复设南宫县,而新河县省入。元代,于太宗四年(公元1232年)析南宫县地复设新河县,世祖至元二十年(公元1283年)因水患故城冲毁,遂迁治于今城关,届真定路冀州。明代,新河县隶于真定府冀州。清时改属直隶省冀州。
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属直隶省冀南道,三年改为大名道,十七年(公元1928年)直隶于河北省,二十五年(公元1936年)划属河北省第十四督察区。
抗日战争爆发后,于1938年8月创建冀南区。1941年晋冀鲁豫边区成立,辖冀南区。此时,新河县为冀南区之十一专区。抗日战争胜利后,新河县改属冀南区四专区。1947年初,新河县改名振堂县(为纪念董振堂烈士),仍属冀南区四专区。1949年8月1日河北省人民政府成立,振堂县复名新河县,划归河北省邢台专区。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新河县仍为邢台专区。1958年4月28日撤销邢台专区,新河县划归石家庄专区;同年12月20日,撤销新河县并入宁晋县。1960年5月3日又撤销石家庄专区,新河县境即随宁晋县归石家庄市辖。1962年3月27日,复设新河县,还隶邢台专区。1970年,邢台专区改称邢台地区,继辖新河县。1993年7月,邢台地区与邢台市合并,改称邢台市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