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原县位于河北省西北部,地处首都北京、煤都大同和皮都张家口之间,毗邻山西、靠近内蒙、沟通三省(区)。全境东西长82公里,南北宽约27公里,总面积1849平方公里。全县辖5镇,9乡;301个行政村,382个自然村;2006年末,全县总人口27.51万,其中农业人口20.17万,全年人口出生率10.7‰,死亡率率6‰,人口自然增长率4.7‰。阳原县地处华北平原与蒙古高原过渡带,阴山余脉与恒山余脉复合处。境内南北环山,桑干河自西向东横贯全境,呈两山夹一川的狭长盆地。海拔最高点2045.9米,最低点778米,平均海拔1100米。南北山脉由西南走向东北,共有大小山峰46座,南北群山对峙,相距13—30公里。境内山区占27%,山麓平原占57%,河川占16%。全县耕地面积总资源76.34万亩,耕地面积61.72万亩,其中水浇地32.76万亩。
全县基本属东亚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春季少雨,夏季雨热同季,秋季天高气爽,冬季寒冷干燥,昼夜温差大,小气候特征明显。年平均气温7.7℃,七月气温22.7℃,一月气温-11.2℃,平均年较温差33.4℃,稳定通过10℃以上积温3125℃。日照充足,年均日照总时数为2842.4小时,年总辐射140.6千卡/平方厘米。作物生长期适中,全年无霜冻日期136天。年均降水量364.6毫米。十年九旱,年年春旱,是河北省典型的干旱县区之一。
全县洪水流域较多,各种侵蚀沟多达901条,其中较大的单独入河支沟119条,年均过境水量9.7亿立方米,常年可用洪水量3626万立方米。地下水储量约为7636万立方米。
阳原县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就有建制,西汉设桑干、东安阳、阳原三县。阳原名意为阳水流经之地,治属幽州。唐属河东道蔚州安边县。辽属西京道大同府,在今西城置弘州,辖永宁和顺圣2县。金、元继置,明初撤消。明为京师左卫地,宣德初复置10个马坊,以为官牧之地;天顺四年(公元1460年)筑顺圣川东城和西城。清康熙三十二年(1693年)改名西宁县。民国二年(1913年)复汉故名阳原。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为晋察冀革命根据地的一部分,先后与蔚县、怀安、天镇合并。1945年8月阳原第一次解放,属察哈尔省第六专区。1948年3月25日,阳原县第二次解放。1952年11月划归河北省张家口地区(市)至今。1958年9月阳原并入蔚县。1961年5月恢复现今阳原县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