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海口市人民政府批准,海口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17 |
宗地面积: |
13614.0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市永万路东侧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2 |
建筑密度(%): |
≤18 |
绿化率(%): |
≥45 |
建筑限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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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830.8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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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土地条件: |
起始价: |
2079.37元/平方米 |
加价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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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时间: |
2011年11月15日09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1年11月25日10时00分 |
备注: |
1、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册》,该手册所载内容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2、该地块属于经市规划批准的《天伦•誉海湾(原名海盛公寓)一期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的项目用地范围内。开发建设依照市规划局市规函[2011]492号、市规函[2010]1115号文执行。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属境外机构和个人(含港、澳、台地区)申请参与竞买的,按照规定需提交商务主管部门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工商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1年11月02日 至 2011年11月23日 到 海口市国土资源局一楼土地交易大厅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1年11月02日 至 2011年11月23日 到 海口市国土资源局一楼土地交易大厅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1月23日10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1年11月24日10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海口市国土资源局一楼土地交易大厅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17 号地块:2011年11月15日09时00分 至 2011年11月25日10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1、竞买成交当天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10个工作日内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其原缴交的竞买保证金中按成交价款的10%金额自动转为合同定金,其余自动转为土地出让金;若原缴交的竞买保证金不足以支付的,则由竞得人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五天内缴齐。受让人应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期限,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60天内支付清土地出让金。本次挂牌出让的土地成交价款不收取换地权益书;
2、受让人自交地之日起按批准的“天伦•誉海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与海南宏伦置业有限公司用地联合报建、整合开发,一年内动工,三年内完成项目的投资建设,并与海南宏伦置业有限公司就项目的建设方案、公建设施(包括小区内部道路、绿化、管线、会所等)等有关费用按建筑面积协商分摊。涉及水务、绿化、市容、卫生、环境保护、消防安全、交通管理和设计施工等应符合国家、海南省和海口市的有关管理规定;
3、本次挂牌出让的土地按宗地外围达到“六通”内部土地平整的现状条件挂牌出让;
4、税金按税法规定交纳,挂牌交易服务费按规定收取。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海口市国贸二横路国土大厦
联 系 人:李莉、柯光奇、黄裕盛
联系电话:(0898)68531700、68530691
开户单位:海口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椰岛支行
银行帐号:46001002836050004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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