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于1994年11月成立,其前身是创办于1924年的中山大学化学系。学院现有无机化学、高分子化学与物理国家二级重点学科,化学省一级重点学科,拥有两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共有教职员工168人,其中中国科学院院士3人,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3 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7人,博士生导师48人,教授43人,副教授43人,在校本科生1514人,研究生529人。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加快人才队伍建设步伐,加大引进高层次人才、特别是海外优秀高层次人才力度,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现面向海内外诚聘优秀人才,热忱欢迎海内外英才加盟!
一、招聘岗位
学科带头人:面向分析科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学科,主要针对高层次人才招聘,如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千人计划”以及与上述人员学术地位相当的海内外优秀学者。
青年学者:面向化学、材料、化学工程与工艺及相关学科,主要针对青年千人计划人才招聘。
以上人才都可按学校“百人计划”人才引进。
二、应聘条件
1、申报人属自然科学或工程技术领域,具有博士学位,在海外高校或科研机构有科研工作经历,在本研究领域取得突出成绩。
2.具有优良师德与科学道德,学风端正,具有高度的敬业精神、团队协作精神和国际合作与交流能力。
各层次人才具有应聘条件:
应聘长江学者讲座教授、特聘教授职位具体参见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网站:http://www.changjiang.edu.cn/news/12/12-20070317-103.htm
应聘“千人计划”、“青年千人计划”相关政策参见http://www.1000plan.org/
三、应聘材料
1、大学及以后学习、工作履历;历年来承担的科研项目、发表的论文、获奖成果等材料。
2、来我学院工作的科研与教学计划。
3、至少三名国内外同行知名学者的推荐函,含推荐人的。
四、相关待遇
引进人才的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参照各类人才人计划现有政策执行。学校、研究所按有关规定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同时提供相应的工资、保险、福利等其他待遇。具体薪酬面议。
热忱欢迎有意应聘者前来报名与联系。
:
联系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
邮政编码:510275
联系人:李颖
联系电话:+86-20-84110919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