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家福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协助主任 分管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联系县总工会、县红十字会、县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县旅游事业管理局、县教育局(县教育督导室、县民中、县职中)、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天文和科学技术知识产权局(县防震减灾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计生协会、县医院、县3•27办公室)、县档案史志局、县新华书店等部门。
刘正银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协助主任 分管县人大常委会代表民族工作委员会。联系县委统战部(外事侨务和台港澳工作办公室、外侨和台港澳服务中心)、共青团县委、县妇联、县文联、县残联、县科协、县政协办、县智力支边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老龄办)、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等部门。联系11个镇(乡、街道)人民代表大会(工委)。
李祖俭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协助主任 分管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农村工作委员会。联系县工商联(商会)、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农村工作局(县烟办、县茶办)、县水库和生态移民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水文站、县扶贫局、县政府金融办公室、县民生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人行、县银监办、县工商行、县农行、县农发行、县农商行、县人寿保险公司、县财产保险公司、县平安财保公司、县太平洋保险公司、县供销合作社、县气象局、县烟草专卖局等部门。
帅兴云 县政府副县长 协助县长 分管县公安局(县交通警察大队、消防大队)、县教育局、县司法局、县信访局、县民政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疾控中心、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县爱卫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除人事之外的工作。联系县政协、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武警中队、县离退休干部工作局(县关工委)、县总工会、计生协会、县3•27办公室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黄 俊 县政府副县长 协助县长 分管县农村工作局(县烟办、县茶办)、县水务局、县林业局、县水库和生态移民局、县扶贫开发局、县供销社。联系县气象局、县烟草专卖局等方面工作。负责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杨正海 县政府副县长 协助县长 分管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交通运输局(县海事处、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县农村公路管理局)、县投资促进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环境保护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智力支边办公室、县台湾事务办公室、县侨办。联系县直属机关工委、县工商联(商会)、县公路管理段、平塘供电局、县广电网络公司、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邮政局、县石油公司、县盐业公司。负责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王 波 县政府副县长 协助县长 分管县国土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局、贵州平塘风景名胜区管理处(贵州平塘国家地质公园)、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旅游事业管理局。联系县城镇建设指挥部的工作。负责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杨 平 县政府副县长 协助县长 分管县财政局、县天文和科学技术知识产权局、县防震减灾局、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县民生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县档案史志局。联系县国家税务局、县地方税务局、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县人行、县银监办、县农发行、县农商行、县工行、县农行、县邮政储蓄银行、县人寿保险公司、县财产保险公司、太平洋保险公司、团县委、县妇联、县科协、县残联、县文联、县红十字会、县老年大学。负责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杨志其 县政协副主席 协助主席工作。分管县政协办公室,县政协学习文史委员会,县政协机关反腐倡廉、文明行动和中共、工会、妇联、共青团、无党派界别,特邀界别联络组及掌布镇、大塘镇政协联络组工作。协调县政协机关办委工作。牵头《贵州平塘》刊物工作。联系县委宣传部(县新闻中心)、县编委办、县直属机关工委、团县委、县妇联、县文联、县离退休干部工作局(县关工委)、县老年大学、县总工会、县监察局、县审计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档案史志局、县风景名胜区管理处(贵州平塘国家地质公园)、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旅游事业管理中心、县开发研究促
邓庆和 县政协副主席 协助主席工作。分管县政协提案法制委员会,文体、侨台、宗教、少数民族界别联络组,者密镇、卡蒲毛南族乡政协联络组工作。牵头记住乡愁•爱我平塘联系交流平台建设工作。联系县委政法委、县科协、县残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交通警察大队、消防大队、武警中队)、县司法局、县信访局、县天文和科学技术知识产权局、县防震减灾局、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财政局、县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县国家税务局、县地方税务局、县民生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县人行、县银监办、县农发行、县农商行、县工行、县农
史翊海 县政协副主席 协助主席工作。分管县政协社会联谊委员会、县智力支边办公室,甲茶镇政协联络组工作。联系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国土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局、县投资促进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环境保护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台湾事务办公室、县侨办,县工商联(商会)、县公路管理段、平塘供电局、县广电网络公司、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邮政局、县石油公司、县盐业公司和县城镇建设指挥部等方面工作。负责县政协委托的其他工作。
杨育斌 县政协副主席 协助主席工作。分管县政协经济科技发展委员会,经济工商界别联络组,金盆街道、牙舟镇政协联络组工作。
联系县委党校(县行政学校)、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海事处、县农村公路管理局、县公路运输管理局)、县统计局(乡镇统计管理办公室)、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和水电开发、四在农家•美丽乡村等方面工作。
负责县政协委托的其他工作。刘明军 县政协副主席 协助主席工作,分管县政协教卫文体委员会,科技科协、农业界别联络组,教育、医药卫生界别联络组,平舟镇、通州镇政协联络组工作。分管县政协社情民意信息反映工作。
联系县农村工作局(县烟办、县茶办)、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水库和生态移民局、县扶贫开发局、县供销社、县气象局、县烟草专卖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疾控中心、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及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县爱卫办、县3•27办公室)、县计生协会、县红十字会等方面的工作。
班代荣 县委副书记 协助书记工作;主管党建、组织人事、招商引资、农村农业、意识形态工作;主抓商贸活县战略和机械及零配件产业基地建设、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创建的实施,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协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工作;联系宣传、民政、林业、政务中心、企业党建、产业园区建设工作,通讯部门;负责县委委托的其他工作。
石国洪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 协助书记工作;主持县纪委全面工作; 分管纪检监察工作;主抓反腐败协调、效率独山建设;负责县委委托的其他工作。
胡 昆 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 协助书记工作;主持县委宣传部全面工作; 分管宣传、新闻、教育、卫生计生、三创工作;主抓城镇化建设、历史文化名城、休闲宜居城市和推进科教兴县战略的实施,统筹城乡教育一体化,统筹城乡卫生一体化,统筹交通一体化,文明独山建设;文明独山建设;联系市场监管、国土、环保、交通、住建、城管等方面工作;负责县委委托的其他工作。
李庆红 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 协助书记工作;主持县委组织部全面工作; 分管干部、组织人事、老干(含关工委、老年大学)、团委、妇联、党史、党校、直属机关党工委工作;主抓冶金建材产业基地建设、三品三德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联系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负责县委委托的其他工作。
刘盛高 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 协助书记工作;主持县委政法委全面工作; 分管政法、信访、维稳、综治、群众工作中心、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禁毒;主抓平安独山建设;联系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消防、武警、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县委委托的其他工作。
李 超 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 协助书记工作;主持县委办公室全面工作; 分管督察督办;协助书记主抓景区景点建设工作及贵州南部文化旅游集散中心建设。
莫正勇 县委常委、县委统战部部长 协助书记工作;主持县委统战部全面工作;主抓食品加工和生产制药产业基地建设;联系工商联、民族宗教、工会工作;负责县委委托的其他工作。
宋恩贵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协助书记工作;主抓县人民政府经济工作,统筹城乡区域发展一体化; 分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财税金融工作;联系国税、地税、供电、金融机构。负责县委委托的其他工作。
潘晓军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协助书记工作;主抓同步小康驻村工作;协助 分管政法、国安、信访、维稳、综治、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禁毒工作;负责县委委托的其他工作。
章 荃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协助书记工作;主抓保税物流中心建设、商务(供销、粮食储备),协抓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县委委托的其他工作.
付天恒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协助书记工作;主抓主抓农村农业、精准扶贫、林业工作,国家森林城市创建,退耕还林工作;负责县委委托的其他工作.
吴 刚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协助书记工作;主抓金融工作、国有资产监管工作;负责县委委托的其他工作。
鲁建斌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协助曾纪泽同志 分管扶贫(对外协作)工作;协助曾纪泽同志 分管对外协作工作;联系影山镇工作。
文龙斌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协助主任工作; 分管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教科文卫委员会工作;联系政府办、教育、卫计、合医、档案史志、科技发展、文联、残联工作;协助党组抓好人大机关党总支的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等工作。
李光祥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协助主任工作; 分管财经委员会(预算审查委员会)工作;联系财税、审计、统计、金融、商务、公积金、石油、盐业、保险机构、非公经济工作。
陆德高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协助主任工作; 分管法制与内务司法委员会工作;联系县法院、检察院、公安、驻县军警、司法、安全生产工作。
周 军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协助主任工作; 分管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工作;联系农业、林业、水务、环保、扶贫、烟叶生产、气象工作。
张永扬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协助主任工作; 分管民族宗教和代表委员会工作;联系县民政、交通、民族宗教、住建、城市管理、市场监察、邮政、通讯服务机构工作。
邓小丽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协助主任工作; 分管信访督查工作;联系发改、国土、电力、工信、文化旅游、工会、共青团、妇联、招商引资工作。
曾纪泽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主管农业现代化、扶贫和移民方面工作。分管县农村工作局、县水务局、县民政局(老龄委)、扶贫局(对外协作办)、水库和生态移民局。联系基长新区(基长镇)、上司农业示范园区(畜牧),县烟草局、县气象局、县红十字会、县残联。
刘 毅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主管社会建设管理、卫生计生方面工作分 管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信访局、县群众工作中心、县安全监管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联系经济开发区(麻万镇),县法院、县检察院、驻县军警、县消防大队、县计划生育协会。
杨绍忠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主管新型城镇化、交通国土方面工作。分管 县住建局(房管局)、国土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城市管理局。联系独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百泉镇)、县城镇化建设指挥部,县文明办(三创办)、县公路管理段、独山火车站、铁路护路联防、县石油天然气机构。
莫 辉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主管工业化、环保、市场监管、民族宗教方面工作。分管县发展和改革局(铁路建设办)、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环保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民族宗教局。联系麻尾工业园区(麻尾镇)、番山工业园,县委统战部、县工商联、商会、独山供电局、县通讯服务机构(县邮政局、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保险机构(人保公司、财保公司、太平洋保险公司)。
戎华樱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主管文化旅游、教育、科技、妇联、残联。
李永扬 县政协副主席 协助主席工作,分管经济发展委、支边办工作,负责项目建设督查、服务、调研牵头工作。联系政法系统、武装、党群、统战、工、青、妇、民族宗教、工商联、非公经济等工作。
崔从军 县政协副主席 协助主席工作,分管学习文史与联谊委、科教文卫委和社情民意工作,联系卫计、宣传、史志、文体广电旅游、科技、科协等工作。
桑建安 县政协副主席 协助主席工作,分管委员服务中心工作,联系教育、人才等工作。
张仁青 县政协副主席 协助主席工作,分管委员联络委工作,联系住建、城镇化、毋敛古国、易地移民搬迁、安监、市场监管、城市执法、交通等工作。
杨光湜 县政协副主席 协助主席工作,协抓县政协招商引资工作,联系农村工作(扶贫)、林业、民政、烟草、国土等工作。
黎鳌开 县政协副主席 协助主席工作,协抓县政协招商引资工作,联系工信、电力、招商、保险、商务(供销)、水利、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环保、气象、物资、石油、通讯系统等工作。
张德兰 县政协副主席 协助主席工作,分管提案法制委工作。联系监察、发改、审计、统计、财税、金融、国资、人劳社保等工作。
尹德俊 县委书记 主持县委全面工作,组织县委常委会活动,协调县委常委会委员的工作,负责人武部党委工作
李 洪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主持人大常委会全面工作,分管人大常委办公室
叶 霖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组织县政府党组活动。分管编委、审计工作
韦鸿敏 县政协主席 主持县政协全面工作
雷学良 县委副书记 分管群团、扶贫攻坚、农业农村、卫生和计划生育等工作
陈峥嵘 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 分管政法、维稳、信访等方面工作
钟少兰 县委常委县委统战部部长 分管统战、教育、民族宗教、工商联和史志等方面工作
梁 健 县委常委
县纪委书记 主持县纪委全面工作。负责县纪委从严治党责任
向宗洋 县委常委
县委国安办主任 主持县委办、县委国安办全面工作
李景宽 县委常委
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分管党对经济发展、旅游发展方面的工作
雷 达 县委常委
县委宣传部部长 分管宣传文化、新闻广电、精神文明、意识形态等方面工作
陈 禹 县委常委
县委组织部部长 分管干部、组织人事、老干
高 庸 县委常委
县政府副县长 分管生态建设、森林公安工作
黄克勇 县委常委
县政府副县长 分管教育、同步小康驻村工作队
王正奎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分管财经委员会
付 洪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分管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
莫治贵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分管民族工作委员会和代表服务中心
莫万能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分管法制工作委员会
韦永达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分管信访督查室
王国平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分管农村工作委员会
玉可雕 县政府副县长 负责旅游、民政、信访、民族宗教、科技等方面的工作
罗来华 县政府副县长 负责农业农村、水务、林业、招商等方面的工作
龙 怀 县政府副县长 负责工业、安全、公安、煤炭、扶贫开发、工业产业园区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刘盛珠 县政府副县长 负责文化、教育、卫计、政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的工作
何祖能 县政府副县长 负责发改、交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工作
朱丽琼 县政协副主席 负责县政协常务工作,分管办公室、提案委工作
莫永开 县政协副主席 分管经济委
潘永会 县政协副主席 分管文史委
冯发新 县政协副主席 主持工商联全面工作,分管智力支边办公室
胡朝阳 县政协副主席 分管社法委
陈培生 县政协副主席 分管委员联络委
唐文义 县检察院检察长 主持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案件管理办公室(检察委员会办公室)
祝夜明 县人民法院院长 主持法院全面工作
罗红梅 县委副书记 协助县委书记处理县委日常工作,分管党建、经济、脱贫开发、生态文明、对口帮扶等方面工作;主持县高铁新城区党工委全面工作;负责县委委托的其他工作。
何 信 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 主持县委政法委全面工作,协助县委书记 分管政法、综治、禁毒、信访、维稳等方面工作;主持县生态工业园区党工委全面工作;负责县委委托的其他工作。
白林贤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 主持县纪委全面工作,协助县委书记 分管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经济软环境治理、政治生态建设、政务服务等方面工作;负责县委委托的其他工作。
严 军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负责县人民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改、财政、机关事务、公安、司法、信访、招商、统计、应急、金融、税务、国资、公共资源交易和外事、消防、保险等方面的工作。对 分管工作的安全生产、维稳、信访工作和所承担的脱贫攻坚任务负责。
白绍海 县委常委、县委统战部部长 主持县委统战部全面工作,协助县委书记 分管统战、工商联合、非公经济、侨务外事和农业农村等方面工作;主持县都柳江风景名胜区党工委全面工作;负责县委委托的其他工作。
宋 刚 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 主持县委办公室全面工作,协助县委副书记处理县委日常事务; 分管县委机关行政(含政研、小康、改革、机要、保密等工作);负责县委委托的其他工作。
李灵松 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 主持县委组织部全面工作,协助县委书记 分管干部人事、党史研究、党校、机关党务、群团组织、离退休(县关工委、县老年大学)等方面工作;协助县长 分管编制工作;联系档案史志、行政学校工作;主持县民族文化旅游产业园区党工委全面工作;负责县委委托的其他工作。
王炳银 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 主持县委宣传部全面工作,协助县委书记 分管宣传思想、精神文明、意识形态、多彩贵州文明行动、文化、教育、卫生计生、旅游、体育、科技、民政等方面工作;主抓教育卫生战略实施工作;主持县现代服务产业园区党工委全面工作;负责县委委托的其他工作。
潘启孝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主持法制委员会工作,分管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信访督查室。联系法院、检察院、政府法制办、公安、司法、综治维稳、交通运输、城管、安监、信访、消防、武装、武警、政务服务中心和群众工作中心等工作和部门。
李翠云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协助韦其贤主任主持日常工作,分管办公室和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建工作。联系政府办、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场监督、监察、审计、编制、统战、老干和群团等工作和部门。
吴平昌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分管代表工作委员会。负责换届选举、代表补选、代表联系、代表活动、代表培训、代表意见建议督办、工作评议等工作。联系各镇人大和督查督办等工作和部门。
韦族琼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分管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联系教育、文化旅游、科技、档案史志、医疗卫生计生、整脏治乱、宣传、精神文明、气象、烟草、盐务和保险等工作和部门。
潘廷军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主持财经委员会工作,分管农村经济工作委员会。联系发改、财税、农业农村、工信、国土、林业、水务、统计、扶贫、水库移民、工业园区、农业园区、环境资源、国资管理、供销商务、非公经济、网络、通讯、邮政和金融等工作和部门。
犹永全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负责国土、住房、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国防教育、城市管理、市场监督等方面的工作。对 分管工作的安全生产、维稳、信访工作和所承担的脱贫攻坚任务负责。
杨昌云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负责教育、卫生、计划生育等方面的工作。对 分管工作的安全生产、维稳、信访工作和所承担的脱贫攻坚任务负责。
莫履鹏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负责交通、水利、水务、扶贫、水库和生态移民、林业、供销和商务、粮食储备、农业、农村、畜牧、农机、山林水事纠纷调处等方面的工作。对 分管工作的安全生产、维稳、信访工作和所承担的脱贫攻坚任务负责。
欧善闯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负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督办、文化旅游、体育、科技、知识产权、防震减灾、档案史志、民族宗教和侨务等方面的工作。对 分管工作的安全生产、维稳、信访工作和所承担的脱贫攻坚任务负责。
杨忠实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环保、民政、工信、安全生产、政务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对 分管工作的安全生产、维稳、信访工作和所承担的脱贫攻坚任务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