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7日下午,贵州合众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与贵州九鼎钢结构有限公司因物业管理费用事宜引起纠纷。经县投资促进局和金钟经济开发区投促局的现场调解,化解了双方的矛盾,调处了俩企业之间紧张的关系,最终达成了谅解协议,握手言和。
2014年1月,贵州合众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入驻贵州九鼎钢结构有限公司标准厂房内进行生产,双方达成由贵州合众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每月向贵州九鼎钢结构有限公司支付2500元的物业管理费。后因市场和企业内部管理等原因,贵州合众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停止生产,转由贵州丹金鸿有限公司在标准厂房内继续生产。今年1-6月份,贵州九鼎钢结构有限公司以贵州合众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未搬出厂区内为由,要求继续支付物业管理费,而贵州合众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则以公司早已停产为由拒以支付,双方各执一词,关系紧张。
丹寨县投资促进局在得知此事后,及时组织由局党组负责人牵头,县企业代办中心和金钟经济开发区投促局负责人共同参与,组织双方到场面对面调解。调解现场调解员凭着丰富的调解经验,清晰的调解思路,营造了轻松活跃的谈笑调解氛围。坚持从维护两家企业的发展出发,解决纠纷为重点,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俩公司在谈笑间均各自作出了让步,达成谅解协议,双方握手言和。(潘成文 蒙正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