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云自治县地处贵州西南部,位于东经105055/-106029/,北纬25021/-2603/。年平均气温15.3摄氏度,无霜期288天,年平均降雨1337.1毫米。距省会贵阳161公里,安顺市区76公里。全县国土总面积为2284平方公里。共辖5个镇,7个乡,223个行政区,6个居委会、1999个村民小组.全县居住有苗、布依、汉、仡佬、瑶、彝、回、壮、侗、蒙古、白、黎、京、水族等18个民族,总人口35.17万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24.07万人,占全县总人口数68.5%.
紫云自治县历史上殷周时属鬼方瞎地,战国属夜郎国,晋属夜郎郡,唐朝时期为降昆县,宋朝时为和武洲,元朝时于今县境火花罗黎寨置和引州,明洪武十年(公元1377年)置康佐长官司,隶安顺洲。清雍正八年(1730年)于今县城置归化厅,置归化工理苗府,意指苗胞多(苗族)夷胞少(布依族)。故称归花理苗府。后因江汉同胞寓籍日众,名实不符,乃清光绪末年改称归花理民府,“归化”二字意指使苗夷胞“归顺”“造化”。民国二年(1913年)改厅为县,因“归化”二字含意欠雅,遂以城西有紫云洞,改名为紫云县。解放后,1949年——1955年隶属安顺专区,1956年——1957年划归黔东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管辖,1958年——1960年撤销紫云县,将县城北部化归长顺县,南部划归望谟县。1961年恢复紫云县建置.经国务院批准.1966年2月11日建立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
苗族跳花节 跳花是苗族文化的重要娱乐活动之一。正月初九日 紫云县城周边的青苗族开始跳花,在县广场中央植冬青树一株为花树。未婚青年男女,绕花树成小圈无舞蹈。男吹芦笙少年而舞。十四日, 数人为一队,立圈内吹芦笙跳舞,女子数十人,携手成小圈,绕吹芦笙而舞,至十四日集结至数百人一起绕花树成大圈,谓之“拉羊”,拉羊时两人为一队,鱼贯而行,前为少年二人吹奏芦笙,腰系长带,后由两少女持之行,女呼之为老表。少年女郎须各自牵自己老表腰带,错牵必起冲突,弗能解。若有未能觅得老表者,辄以为大辱。父母亦责其不善,“玩老表”拉羊后,放倒花树,或以赠无子之家,其有必设宴款待送花树者,众人吹笙合舞然后归。跳花之义,以为求生子或求偶为一意, 更重要是祈祷预祝来年风调雨顺,六畜兴旺,五谷丰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