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康,女,壮族,1957年5月生,广西扶绥人,198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3年10月参加工作,广西师范大学社会文化与旅游学院在职研究生班经济史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文学学士,副教授。现任十七届中央候补委员,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第十届委员,自治区副主席、自治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自治区红十字会会长(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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