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1992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是我国53个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之一。它座落在中国南方历史名城、国家级卫生城市――佛山市。佛山高新区总面积10平方公里,由城南园(4平方公里)、城西园(2.5平方公里)、顺德高新技术开发岛(3.5平方公里)组成,1999年12月经国家科技部批准顺德小黄圃高新技术开发岛进行了区域调整,并更名为佛山国家高新区顺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面积保持不变。
广佛两市地域相连,共同构建了四通八达的现代化立体交通网络。距广州三大交通枢纽(广州新国际机场、广州南沙港、广州火车站)的车程均在1小时之内;广佛、佛开、广三高速公路横贯境内;客运火车从佛山直通香港九龙。
佛山国家高新区建立以年来,务实进取、锐意创新,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区内己形成电子与信息技术、电器、仪器仪表及医疗器械等光机电一体化技术,医药及生物技术,塑料及精细化工等支柱产业。进区投产的有与美国、加拿大、瑞典、日本、意大利等国家和港台地区合资、合作或内资企业70多家,其中高新技术企业28家。逐渐形成了一些在国际和国内都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高新技 术产品,如:电磁四通换向阀、复合包装材料、特种医疗导管、照相机和镜头等。高新区经过十年的发展,经济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工业总产值、利税、出口创汇从1993年的4.39亿元、1.35亿元、0.17亿美元增加到2002年的188亿元、15.13亿元、7.24亿美元,近五年年均增长48%、 43.38%和55.76%。目前,佛山国高新区平均每平方公里工业总产值达到24亿元。高新区人均创工业产值连续多年位于全国53个国家级高新区前列, 在国家科技部的2002年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全国53家)经济发展评价中,按发展规模排名第15。园区经济稳步增长。
自改革开放以来,佛山市致力于投资环境的改善,注重交通、能源、通讯等方面建设的投入,投资环境日趋完善,工业基础和科技力量日益雄厚,经济实力迅速提高。良好的社会环境为佛山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发展插上腾飞的翅膀。目前,高新区的运输、商业、海关、金融、通信、生产、住宅等各种服务设施配套齐全。同时,进区的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国家和省、市给予税收、金融、信贷、进出口、用地、人才引进和人员出入境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形成了优越的软硬环境。
优惠政策:
1、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自被认定之日所属的纳税年度起,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开发区内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经企业申请,税务机关批准,自投产年度起两年免征所得税。
3、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进口为拆解、试验用的高技术产品、样品、样机等,海关验凭开发区审批部门的批件并予以审核后免税放行。上述样品、样机不得移作他用或转让、出售。
4、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从国内外调入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含国外获硕士学位)的科技人员,免缴城市增容费。
5、开发区内高新技术企业的科技、商务人员因业务需要出国和往返港澳,可优先申请办理护照和多次往返港澳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