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少伦同志简介
陈少伦,男,南溪镇人,汉族,1965年4月生,学历大学本科,1988年12月参加工作,1990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中共普宁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副书记。
1988.12—1993.06 聘为普宁县大坝镇合同制干部,历任镇党委、政府办公室资料员、
财粮助理、财政预算总会计、财政所副所长;
1993.06—1996.01 任普宁市大坝镇财政所所长,协助镇长分管财贸口工作;
1996.01—1996.04 列席普宁市大坝镇党委会,分工政府工作;
1996.04—1997.01 任普宁市大坝镇副镇长;
(期间:1996.09经揭阳市人事局批准转为录用制干部)
1997.01—1999.01 任普宁市大坝镇副镇长兼财经办公室主任;
1999.01—1999.04 任普宁市南径镇党委副书记,主持政府全面工作;
1999.04—2002.01 任普宁市南径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2002.01—2002.03 任普宁市赤岗镇党委书记;
2002.03—2004.12 任普宁市赤岗镇党委书记、镇人大主席;
(期间:2001.09—2003.12参加中央党校函授经济管理本科班学习并
毕业)
2004.12-2005.04 任普宁市梅塘镇党委书记;
2005.04-2006.10 任普宁市梅塘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2006.10-2009.02 任中共普宁市委委员,梅塘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副处级干部;
2009.02- 2011.09 任中共普宁市委委员,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2011.09-2011.12 任中共普宁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2011.12- 任中共普宁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副书记。
(揭阳市第四、五次党代会代表、揭阳市第四届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