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子甫:常务副市长,分管市政府机关、保密、行政服务中心、发展改革、物价、粮食、编制、国有资产、审计、统计、安全生产、金融、农口、老区建设,协助市长分管财政、税务、重点项目工作。
工作简历:男,汉族,广东湛江人,1959年4月出生,1975年8月参加工作,1984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
1975年8月-1978年4月广东高鹤县宅梧公社知青;
1978年4月-1989年3月佛山地区财校学习,佛山地区财政局干部、副科长(其间:1984年9月-1986年7月暨南大学经济学院财政金融专业班学习);
1989年3月-1989年6月高明县高明镇党委副书记;
1989年6月-1993年3月高明县财政局副局长、局长、县长助理;
1993年3月-1995年8月高明县(市)副县(市)长;
1995年8月-1996年3月高明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
1996年3月-1997年12月高明市委副书记、市长;
1997年12月-2001年8月高明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其间:1997年9月-2000年7月广东省委党校经济学专业在职研究生班学习);
2001年8月-2001年10月佛山市市长助理兼市经贸局局长,高明市委书记、高明市人大主任;
2001年10月-2003年6月佛山市市长助理、市政府党组成员,市经贸局局长、党组书记;
2003年6月-2006年12月佛山市市长助理、市政府党组成员,市经贸局局长、党组书记,市中小企业局局长;
2007年1月-2008年1月佛山市副市长;
2008年1月-2009年1月佛山市副市长,兼任佛山高新区管委会主任;
2009年1月-2011年10月佛山市副市长,兼任佛山高新区党委书记;
2011年11月-2011年12月佛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兼任佛山高新区党委书记;
2011年12月-现在佛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