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长沙3月10日电 (记者 黄兴华)10日起洞庭湖全面实行为期3个多月的春季禁渔,其中,江豚保护是这次禁渔的重点。
记者从湖南省有关部门获悉,这次自3月10日起至6月30日的春季禁渔,范围包括洞庭湖全湖。禁渔实施后,在规定的范围和时间内,将禁止所有捕捞作业,做到“船进港、网入库、人上岸、证集中”和“湖中无渔船,水中无网具,市场无湖鱼”。
禁渔期间,当地渔政监督管理部门将加大对违禁下湖捕捞的打击、处罚力度,联合公安、工商等部门加强禁渔执法检查,切实把住“码头、港口、市场、冻库、水上”五个关口,严格执行春季禁渔期的相关规定,打击违法违禁捕捞行为。同时,在搞好渔民专业技能培训,引导渔民开辟新的生产门路和就业渠道的同时,做好渔民禁渔期生活补助以及渔民的柴油补助发放工作,做到惠渔资金能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据了解,湖南渔政部门在禁渔期间还将禁放并举,多方积极筹措资金,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参与,组织开展人工增殖放流活动,科学投放青、草、鲢、鳙鱼等主要经济鱼类以及其他重要水生生物苗种,增殖渔业资源。
另据了解,4月1日起,湖南将在华容县塔市驿伍马口至临湘市白沙洲183公里长江水域、湘江干流岳阳段水域,实行为期3个月的春季禁渔。
洞庭湖是洄游性珍稀鱼类理想的生存和繁衍场所,目前有鱼类119种,其中包括江豚、中华鲟等珍贵鱼类。这些海河洄游鱼类大多数在长江入海口产卵繁殖,洄游洞庭湖生长发育。每年,这里有来自湘、鄂、鲁等省数千名渔民捕捞作业,洞庭湖禁渔为这些洄游鱼类提供了最佳生态环境。
自2002年洞庭湖开展春季禁渔以来,受到滥捕滥捞影响的洞庭湖渔业资源开始逐年恢复,鱼的个体增大,鱼类资源每年有一定幅度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