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月15日电(记者 刘茸 李婧)湖南永州幼女被迫卖淫案当事人的母亲唐慧,昨日到湖南省委信访部门接待室反映诉求。唐慧告知人民网记者,有两名自称分属于省公安厅和省政法委的工作人员接待了她,并表示会将她的主张向上反映。
另一方面,记者通过电话向湖南省相关部门核实相关信息时,遭遇多个电话连番推脱和“领导不在”的闭门羹,截至发稿时,仍未获得有效信息反馈。
据唐慧表示,在湖南省委派出调查组,表示将对她女儿的案件、她本人的劳教案中涉及的多个问题进行调查以来,无任何调查人员与她接触。记者近日向湖南省相关部门询问调查结果何时能公布,也未得到答复。
自湖南省委政法委宣布就唐慧案成立联合调查组以来,已过去5个月,目前调查进展尚未向媒体公开。近日,永州市劳教委向唐慧下达决定书,驳回她申请国家赔偿的请求。
唐慧:要求与调查组见面
唐慧告诉记者,自己到信访部门反映的诉求主要有三个:
第一,要求对永州市零陵区分局干警雷某和永州市交警支队民警刘某进行调查。唐慧主张,这两名警察曾以嫖客身份参与奸淫自己女儿,但因办案过程中的渎职行为,一人未被做笔录,另一人的笔录丢失,她要求对两人重新发起调查。
第二,要求与湖南省委政法委联合调查组的人员见面。
第三,针对劳教委下达劳教决定书中认定的“大吵大闹、堵门拦车、冲撞大门”等严重扰乱公共秩序行为,要求公开证明相关行为存在的视频资料、证人证言和本人陈述等证据记录。
昨日上午10时许,唐慧答复记者电话,表示她刚离开湖南省委信访局,“省公安厅和省政法委的两位领导”接待了自己,经过半个小时左右的陈述,对方表示将向上反映她的诉求,但未承诺何时答复她。唐慧说,自己打算再等十来天,如无消息,可能会“再跪到省委大门口”。
1月11日,永州劳教委向唐慧下达了行政赔偿决定书,针对唐慧就被劳教一事申请国家赔偿的主张,决定书称,此前劳教决定的撤销不是基于劳教决定的违法性,而是出于人文关怀,因此不属于《国家赔偿法》第三条规定的赔偿范围。
工作人员:我们不负责 领导在开会
记者随即联系了湖南省委宣传部、湖南省政法委以及湖南省维稳办多个部门,咨询唐慧一案的调查结果。以下是联络经过。
湖南省委宣传部:由政法委负责答复
记者首先拨打了先前联系过的湖南省委宣传部伍处长电话。
记者:“请问您是伍处长吗?我是人民网记者,想了解一下唐慧一案的调查结果,前段时间,我们有记者和您联系过。”
伍处长:“我接到你们的电话以后,就和政法委联系过了,他们尚未给我们回复啊。你还是问问政法委吧。”伍处长将湖南省委政法委办公室的电话告诉了记者。
湖南省政法委:由维稳办答复
伍处长给的电话一直无法接通。记者在网上查询了2011年湖南省委公布的中共湖南省委政法委员会的电话,并拨通了该电话。
记者:“您好,我是人民网记者,想了解一下唐慧案的一些情况。”
接听电话工作人员:“负责此案的部门是湖南省维稳办,具体案情由他们来答复记者。”工作人员告诉了记者该部门的电话。
湖南省维稳办:跟班学习人员接电话 正式人员在开会
14日下午,记者致电湖南省维稳办。
记者:您好,我是人民网记者,想了解一下唐慧一案的调查结果。
维稳办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负责这件事的人去开会了。
记者:那此案的负责人叫什么?他什么时候回来呢?
工作人员:我不是这里的正式人员,我是来跟班学习的。
记者:有没有其他正式工作人员能接听电话?
工作人员说:他们都开会去了。你下班前再打电话。
记者(十分钟以后再次致电湖南省维稳办):您能不能和其他工作人员紧急联系一下?
工作人员:我们开会有规定,必须要关掉手机。现在联系不上。我要是见到他们会和他们说你的事情。
记者:那您能不能记一下我的电话,让他们能及时回复我呢?
工作人员:我不能留你电话,你自己和他们联系吧。
记者:你既然可以向负责人汇报我的事情,为什么不能留我电话呢?
工作人员:我一会儿也有事情要出去,不能留你电话。
16:30分维稳办电话无人接听。
17:00 记者再次拨打维稳办电话,还是这位工作人员接听的,她说“他们还没开会回来。”
(人民网-法治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