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山八路交通换乘枢纽综合开发改造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广州市交通站场建设管理中心。现对该项目的投资人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中山八路公交总站总面积约为 33825平方米 [穗规地证(2002 )100 号],净用地面积 16031平方米 [穗府国用(2009)第1300047号],土地权属单位为广州市交通委员会,规划用地性质为公交站场用地,公交站场约 12000平方米 ,27条公交线始发,地铁五号线、规划地铁11号线在此交汇,站内现有3层办公楼、7层综合办公楼、公交停车棚、LPG加气站等建筑物。现有容积率为0.5。在确保提升公共交通功能的前提下(交通功能面积由现有1. 2万平方米 增加到 2万平方米 以上,按规划配建小汽车停车场),配以商业、行政办公等功能,打造交通、商业及行政结合的现代化综合交通体。项目总投资约3.5亿元。
本项目施工准备期1年,计划2013年8月正式开工,2015年8月建成,工期3年。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中山八路交通换乘枢纽综合开发改造项目的投资人。中标后,投资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经营管理、债务偿还和资产管理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合同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按照合同协议的约定将站场(含土地使用权)、站场附属设施及相关资料无偿移交给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格条件包括:
(1) 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2)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等值货币,汇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中卖出价为准,下同);
(3)有相应的从业经历和良好的业绩;商业信誉良好,无重大违法行为;
(4)有相应数量的技术、财务、经营等关键岗位人员;
(5)有切实可行的经营方案。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00万元。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年8月8日 至 2012年8月14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复印件及报名申请表2份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2 年9月4 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10时 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