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生态环境近年来持续保持优化,“鹏城减废”,“灭黑添绿”行动稳步推行。空气质量保持良好,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全年达到Ⅰ级(优)空气质量的天数为146天,达到Ⅱ级(良)空气质量的天数为206天。主要饮用水源水质良好,铁岗水库、石岩水库水质达到饮用水源标准。声环境质量继续保持良好水平,道路交通噪声等效声级加权平均值为68.7分贝,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平均值为56.7分贝,均低于国家规定值。
苏公网安备 320902020009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