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干措施》强调要充分发挥开发区招商引资平台和载体的功能,同时要求省直各部门、各市州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若干措施》的相关要求,加大横向和纵向放权力度,落实国家级开发区享受省一级人民政府部门经济管理权限、省级开发区享受市州一级人民政府部门经济管理权限,从而全面优化开发区综合投资环境。
招商引资是促进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经济行为,也是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重要组成部分。
甘肃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招商引资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招商引资的工作要求,着力营造优良营商环境,提高招商引资质量和效率,促进外资增长,12月5日,省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
本省又有哪些新举措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进投资便利化?如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吸引客商投资兴业?针对这些问题,12月19日,省商务厅党组书记、厅长张应华从完善招商引资政策、营造省级以上开发区综合投资环境、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等方面对《若干措施》进行了解读。
放宽准入限制,提升对外开放水平
甘肃省政府此次印发的《若干措施》,最大亮点就是进一步放宽了外资准入限制,以促进内外资企业公平竞争。张应华指出,《若干措施》中明确提出除国家法律法规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外,一律对外资开放。同时,鼓励外商投资先进制造业,有序吸收外商投资和民间资本进入国有资本投资领域,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这一系列措施,将有效提升我省对外开放水平。
此外,为推进本省的科技研发,《若干措施》鼓励开展研发合作,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参与政府科技计划项目,与本省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联合申报各类科技发展计划项目。
建立政府奖励机制,聚焦实体经济发展
如何加强招商引资工作,发挥重要招商引资平台作用?张应华表示,《若干措施》将通过建立招商引资激励机制,以鼓励现有的外资企业、招商引资企业和省内民营企业增资或利润再投资。对于投资总额达到奖励条件的,省政府按标准给予奖励。各市州也可制定奖补措施,对未达到省级奖励标准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给予奖补。同时,对成功引进投资项目的社会组织、中介机构和个人(除国家公务员外),由项目所在地的市州政府给予相应奖励。
根据《若干措施》中设定的奖励条件及标准,对新引进投资15亿元人民币以上的投产项目,省政府给予企业3000万元奖励;投资10亿元以上的投产项目,奖励2000万元;投资5亿元以上的投产项目,奖励1000万元。
此外,《若干措施》强调要聚焦实体经济发展,充分利用兰洽会、文博会等重大节会和省外境外专业展会,开展内外联动招商和境外招商,加强与港澳地区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贸交流。
完善招商引资政策,优化开发区投资环境
对于招商引资项目,本省又有哪些政策支持和奖励呢?张应华表示,《若干措施》明确在政府法定权限内,着力从用地、税费、用电、融资、金融、人才等六个方面给予政策支持。针对投资客商关心的土地出让问题,《若干措施》提出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同时,为鼓励企业引进高端人才,《若干措施》还提出可为境内外投资者和企业引进人才的子女入学、入托、就业、参加社保等提供便利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