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天津11月2日电(记者周润健)为了加强中小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管理,保障乘坐校车学生的人身安全,天津明确要求,对确实难以保障就近入学,并且公共交通不能满足学生上下学需要的农村地区,当地政府应当提供校车服务。
天津市人民政府近日下发的《天津市中小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工作实施办法》,把确实难以保障就近入学,且公共交通不能满足中小学生上下学需要的本市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为优先解决对象。
该办法明确指出,具备通车条件的,鼓励依托公共交通,通过延伸公交线路、增设公交站点等方式,由具有运营公共交通线路资质的专业运输公司为需要乘车上下学的学生提供方便;对确实难以保障就近入学,并且公共交通不能满足学生上下学需要的农村地区,当地政府应当提供校车服务。
天津要求,从优化学校布局、发展村镇交通、强化校车管理等环节入手,争取用3年时间逐步建立起责任明确、制度健全、管理严格、运营有序的学生交通安全保障体系,基本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