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西安1月6日消息(记者雷恺)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与陕西富平县产科医生张淑侠拐卖婴儿有关的事业单位人员涉嫌失职罪一案,今天上午在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审理。
现在法庭还在进行法庭调查阶段,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高文平、司欣、姚军民和王莉四人身为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张淑侠趁机从医院将多名婴儿抱出拐卖。案发后,境内外媒体对该事件进行了大量的报道,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致使国家的利益遭受了重大的损失。
公诉机关认为,上述四名被告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68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追究4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所以依据诉讼法对4名被告人提起了公诉,请求法院依法进行判决。而四名被告人对公诉机关对他们指控的犯罪事实也认为是属实的。
在举证和质证阶段,公诉人举出了四部分证据来证明4名被告人有罪。第一个证据,四名被告人主体身份、岗位职责以及妇幼保健医院的制度;第二个证据,证实妇幼保健院制度不健全的证据和被告人履行职责不到位的证据;第三个证据,贩婴案造成了严重后果,使公众对医院丧失公信力的证据;最后一个是综合证据。
在辩护人举证阶段,辩护人举出了妇幼保健院产科以及被告人高文平、姚军民所获得的荣誉来为他们进行证据上的辩护。对于公诉人所举的证据法庭对这些证据均予以了确认,而对于辩护人举出的产科及高文平本人获得的荣誉证据,法庭经过和议后不予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