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杨辉、通讯员粤仁宣报道:9月29日,广东省发布《广东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其中规定:“个人缴费标准设为每年120元、240元、360元、480元、600元、960元、1200元、1800元、2400元、3600元十个档次。”部分媒体和网站将此解读为“广东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大涨。”
9月30日,广东省人社厅表示,这是对政策不了解的误读,广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没大涨。不过由于办法规定缴费水平过低,广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的待遇难以维持基本生活。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标准调整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无关,不能将此等同于广东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调整。”广东省人社厅负责人强调,此次发布的只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并非广东职工养老保险实施办法。
待遇如何领取?广东省人社厅有关人员详细介绍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养老金待遇的计算办法:“城居保待遇领取是由‘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组成,其中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遵循多缴多得原则。”
以江门市一个参保人选择最低缴费水平120元/年为例:政府提供的补贴为30元/年,参保人员缴费15年后个人账户总共(120+30)×15=2250元。该参保人60岁领取养老金,其对应的计发月数是139。参保人的个人账户月均领取养老金为:2250除以139约为16.2元/月。加上基础养老金65元/月,参保人可领到81.2元/月。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为何这么低?广东省人社部门负责人介绍,设定的个人缴费标准分为十个档次,可供参保人根据自己的经济条件自主选择。这主要还是为了让社保制度全覆盖,任何想参加养老保险的人都可以参与进来。接下来将努力提高城乡居民保险制度的待遇水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