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鲁山8月19日电(曹铮)19日,记者从河南省鲁山公安局得到回应,称被曝的数名民警私用警车在某景区下水裸泳事件中,警车确为执勤车辆,裸泳的8名协警已辞退,并对当天带班的大队办公室主任予以免职并处行政记过处分。
8月18日,有博友在微博爆料称,日期鲁山景区有两辆警车停在河边,有人在河里洗澡。当日深夜,鲁山公安局在微博发布“声明”,称“经初步调查,两辆警车系我局在景区执勤车辆。我局正组织警务督察部门对此事进行调查,详细情况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在微博上公布。”
19日上午,记者从鲁山公安局获悉,经平顶山市、鲁山县两级公安机关调查网曝“平顶山民警警车私用裸泳事件”,鲁山县公安局党委作出如下处理决定:对8月11日下午执勤后下河洗澡的8名协警予以辞退;对当天带班的大队办公室主任予以免职并处行政记过处分;建议上级有关部门对交警大队大队长予以免职,对主管交警工作的副局长予以行政记过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