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屡次在公共场所违规吸烟的人,你赞成加倍罚款吗?昨日,在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的《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修订草案)》(下称《草案》)立法听证会上,不少代表对此表示认同。
在昨日的听证会上,代表们就几大焦点问题争辩激烈,高额处罚成为焦点中的焦点。
“以前罚20元,14年都没罚出去,现在500元就能罚出去?”听证代表、深圳东方金源律师事务所律师金焰提出质疑,他认为,起罚点过高或会在执法过程中遭抵触,应对累犯的烟民及商家实行“累计加罚”,例如初次违法罚款200元,累犯5次以上罚款1000元。听证代表、深圳万科首席律师颜雪明坦言,深圳十几年来一张罚单都没有开,处罚难以带来文明的进步,他认为罚款设置过高,在禁烟区吸烟罚款设置在50元至100元比较适当,最多不超过200元。
限制吸烟场所的经营者和管理者不设置吸烟室又不禁止吸烟且逾期不改正的罚款3000元;未履行控烟职责且逾期不改正的罚款由500元至3000元增加到3万元,对于《草案》中对经营者的罚款力度,不少听证代表认为设置过高。“《草案》要求经营者承担责任是正当的,但是将所有监督责任推给经营者显然偏重”,听证代表、深圳万科首席律师颜雪明认为,对经营者过重处罚可能出现黑社会利用规定讹诈商家的情况,也可能会导致执法者的“寻租”行为,建议对经营者的处罚与日常监管相结合。
此外,也有听证代表建议对企业有罚还应有赏,禁烟有力的企业可考虑税收优惠等奖励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