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7#楼智能化系统及3#楼网络机房维保项目
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受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委托,福建博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350190]BA[GK]2021001、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7#楼智能化系统及3#楼网络机房维保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7#楼智能化系统及3#楼网络机房维保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 (zfcg.czt.fujian )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 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6-25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90]BA[GK]2021001
项目名称: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7#楼智能化系统及3#楼网络机房维保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444200元
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8444200元
投标保证金:84442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描述: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2)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信息安全产品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执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执行。(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此次若有监狱企业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根据财库〔2017〕14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定。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在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和中国 ( )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其他详见招标文件。(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06-04 17:10至2021-06-19 23: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 (zfcg.czt.fujian )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 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 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 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06-25 09: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地 址:平潭县北厝镇商务营运中心7号楼
联系方式:189605269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博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建新南路151号奥体博园5层505
联系方式:0591-875632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丽梅、杨超然
电 话:0591-87563218
网址:zfcg.czt.fujian
开户名:福建博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博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