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师范学院2010-2011学年引进人才优惠政策
引进人才到我院工作的服务期为5年。服务期内待遇如下:
(一)学术带头人(年龄在45周岁以下,科研成果突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
1、提供住房补贴总额为人民币28万元(含福建省引进人才住房补贴款9万元),按月付给(如需购买商品房,首付款可采用借款方式向学院借支,总数不超过住房补贴总数的1/3,并以住房补贴冲抵,余额按月付给);安家费人民币10万元,按月付给。
2、享受正常国家工资及院内教授岗位津贴。
3、科研启动费文科人民币8万元、理科人民币12万元、工科人民币18万元,经费按我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报支。
4、家属为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且要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的学位者可调入我院工作。
(二)教授:(年龄45周岁以下)
1、提供住房补贴总额为人民币22万元(含福建省引进人才住房补贴款9万元),按月付给(如需购买商品房,首付款可采用借款方式向学院借支,总数不超过住房补贴总数的1/3,并以住房补贴冲抵,余额按月付给);安家费人民币8万元,按月付给。
2、享受正常国家工资及院内教授岗位津贴。
3、科研启动费文科人民币4万元、理工科人民币5万元、经费按我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报支。
4、家属为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且要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的学位者可调入我院工作。
(三)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40岁周岁以下)
1、提供住房补贴总额为人民币22万元(含福建省引进人才住房补贴款7万元),按月付给(如需购买商品房,首付款可采用借款方式向学院借支,总数不超过住房补贴总数的1/3,并以住房补贴冲抵,余额按月付给);安家费人民币8万元,按月付给。
2、享受正常国家工资及院内教授岗位津贴。
3、科研启动费文科人民币4万元、理工科人民币5万元、经费按我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报支。
4、家属为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且要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的学位者可调入我院工作。
(四)紧缺专业的博士、博士后:(40岁周岁以下)
1、提供住房补贴总额为人民币8万元,按月付给(如需购买商品房,首付款可采用借款方式向学院借支,总数不超过住房补贴总数的1/3,并以住房补贴冲抵,余额按月付给)。依据当年度《福建省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经福建省人事厅资格认定后,由省外、海外引进到我校的高层次人才可享受每月 800元的生活津贴(发满5年)及住房补助7万元。
2、博士安家费人民币3万元,按月付给;博士后安家费人民币4万元,按月付给。
3、享受正常国家工资及院内副教授岗位津贴。
4、科研启动费文科人民币4万元、理工科人民币5万元,经费按我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报支。
5、家属为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且要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的学位者可调入我院工作。
(五)紧缺专业的具有硕士学位的副教授:(40周岁以下)
1、提供住房补贴总额为人民币7万元,按月付给(如需购买商品房,首付款可采用借款方式向学院借支,总数不超过住房补贴总数的1/2,并以住房补贴冲抵,余额按月付给)。依据当年度《福建省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经福建省人事厅资格认定后,由省外、海外引进到我校的高层次人才可享受每月 800元的生活津贴(发满5年)及住房补助7万元。
2、安家费人民币2万元,按月付给。
3、享受正常国家工资及院内副教授岗位津贴。
4、科研启动费文科人民币0.8万元、理科人民币1.5万元、工科人民币3万元,经费按我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报支。
5、家属为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且要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的学位者可调入我院工作。
(六)非紧缺专业的博士、博士后:(40岁周岁以下)
1、博士安家费人民币3万元,按月付给;博士后安家费人民币4万元,按月付给。
2、享受正常国家工资及院内副教授岗位津贴。
3、科研启动费文科人民币4万元、理工科人民币5万元,经费按我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报支。
4、依据当年度《福建省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经福建省人事厅资格认定后,由省外、海外引进到我校的高层次人才可享受每月800元的生活津贴(发满5年)及住房补助7万元。
(七)依据当年度《福建省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经福建省人事厅资格认定后,由省外、海外引进到我校的高层次人才可享受每月800元的生活津贴(发满5年)及住房补助(两院院士为20万元;我校聘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为9万元;具有博士学位或我校聘任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为7万元)。若福建省对引进人才有出台新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八)以上所有引进人才的待遇,均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由个人缴纳个人所得税。
备注:1、夫妻双方均属引进人才的,住房补贴以高的一方享受,另一方不再享受住房补贴且安家费减半发放。
2、安家费包含搬迁费。
3、以上各类引进人才中,如特别优秀的人才,待遇及家属条件可面议。
漳州师范学院2010-2011学年专任教师招聘计划
漳州师范学院招聘“闽江学者”特聘教授岗位的启事
一、招聘岗位
分析科学省高校重点实验室主任(聘期3年)
二、招聘条件
1、全面履行岗位职责,特聘教授每年在岗工作时间累计达9个月以上
2、45周岁以下,特别突出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身体健康。
3、国外应聘者一般应担任高水平大学副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国内应聘者应担任国内知名大学教授或相应职位。
4、分析科学及其相关学科带头人,且具备省级重点实验室管理能力。
5、主持国家自然基金项目或863项目3项(含)以上,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1 项(含)以上,或973项目1 项(含)以上。
6、在SCI二区以上刊物发表论文3篇(含)以上
7、原则上面向海外或具有海外留学经历。
8、具有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或讲座教授经历的可直接招聘。
三、待遇
“闽江学者”特聘教授在受聘期间除享受相应教授工资津贴外还可享受每年 10 万元人民币的“闽江学者”奖金,同时享受学院配套的每年10万元人民币科研奖励津贴(个人科研奖励不重复计算)以及三室一厅免租金住房一套。另外,学院将提供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的科研配套经费。
电话:2591407
联系人:张骁
有效期至2011年6月1日
联系单位:漳州师范学院人事处
联 系 人:吴老师 蓝老师 高老师
地 址:福建省漳州市县前直街36号
邮 编:363000
电 话:0596—2591337
传 真:0596—2591337
网 址:www.fjzs.edu.cn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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