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本商会名称:吉林省福建商会(以下简称商会),英文名称“FuJianChamberofCommerceinJiLin”。
第二条本商会是在吉林省投资、设立企业的闽籍企业家、友人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公益性组织。
第三条本商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通过服务、协调、自律、中介等作用积极推动会员企业与两地经济社会的共同发展。
第四条本商会宗旨:
1、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
2、促进吉闽两地经济合作与积极宣传推介吉林省资源优势,以提高招商,切实发挥取接政府和企业、吉林和福建的桥梁纽带作用。
3、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为会员提高政策、信息支持,促进在吉企业的竞争力和经济效益。
4、为吉林省经济迅速发展服务,为福建的腾飞做出更大的贡献。
第五条本商会接受吉林省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商会联系方式:
TEL:0431-8859***
FAX:0431-8859***
地址:长春市西安大路14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