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经济开发区1999年5月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为省级经济开发区,规划面积为15平方公里。位于福建省龙岩市南部,与核心城区连成一片。漳龙高速公路、省道福三线均与开发区主干道相连接,交通非常便利,区位十分优越。以40米宽道路为主干道的区内交通网络已全面形成。现有日产1.2万吨自来水厂一座,11万优、3.5万伏变电站各一座,水、电、路、通讯等基础设施套齐全,现有入区企业78家,总投资65亿元。2007年工业产值可达40亿元以上,财政收入1.2亿元以上。
产业导向: 鼓励发展高新技术、高出口创汇、高附加值以及产业关联度强、资源深加工、市场前影广阔、经济效益好的资金密集型、技术密集型和劳动密集型产业,重点发展机械和机电一体化、电子信息、生物医药三大产业。
入区项目要求: 一般工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以上;高科技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项目用地面积按国土资源部关于发布和实施《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232号和闽国土资源综[2005]58号文件)精神执行,即按投资规模和投资行业控制项目用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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