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地处福建省中部,简称“岩城”,东与德化为邻,西和永安、三元交界,南同永春、漳平接壤,北跟沙县、尤溪毗连。全境面积2294平方公里,辖10个乡、8个镇,262个行政村、8个居委会,现有人口36.6万。1992年,大田县经国务院批准被列为沿海经济开放区和对外国人开放区。大田境内,新石器时代便有人类活动。夏属扬州地。周属七闽地。秦属闽中郡。汉为南平地。唐属江南东道福州,南唐归剑州。宋隶南剑州。元归福建道延平路。
明嘉靖十四年(1535年)建县时,隶属延平府。清雍正十二年(1734年),永春县升为永春州,大田县隶属永春州。民国元年(1912年),福建省实行省、道、县三级地方政制,大田县隶属南路道。民国3年南路道改称厦门道,大田县仍隶属之。民国16年,废道,福建省实行省、县二级地方政制,大田县直属福建省。民国22年11月,国民党第十九路军在福州成立中华共和国人民革命政府,大田县隶属兴泉省。民国23年7月,实行行政督察专员制度,设置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全省划分为10个行政督察区,大田县隶属第四区(区署在仙游)。民国24年10月,全省改划为7个行政督察区;民国32年,全省又改划为8个行政督察区,大田县隶属第六区(区署在龙岩)。民国35年1月,全省划为9个行政督察区,大田县隶属第九区(区署在永安)。民国36年4月至38年9月5日,全省行政区划重新调整设7个行政督察区,大田县隶属第六区(区署在永安)。
1949年8月24日,福建省人民政府成立,全省行政区划为8个专区、2个市,大田县划归福建省第七行政督察区(区署在永安)。1949年9月6日大田解放,隶属永安地区专员公署。1956年6月,永安地区专员公署撤消,大田县改属晋江地区专员公署。1963年3月,设三明地区专员公署,大田县改属之。1983年7月,撤消三明地区专员公署,设三明市,大田县隶属之。
改革开放以来,大田县委、县政府紧紧抓住发展这一执政兴县的第一要务,立足实际、发挥优势,大力实施“农业稳县、工业立县、科技兴县”和“依法治县”方略,抓项目、兴产业、创品牌、重特色,这座以石的精气为魂魄的闽中山区县,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焕发了勃勃生机,经济繁荣、社会进步、“三个文明”建设成果丰硕,成为一个崭新、繁荣、开放、文明的山城,被誉为“闽中之秀”。
回首往事,沧桑巨变,展望未来,前程似锦!面对新形势,新任务,37万大田人民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参与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聚集发展要素,主动承接辐射,实行大开放,促进大发展,构筑三明市对外开放的“桥头堡”,对接沿海的“连接带”,努力把大田建成海峡西岸经济区山海协作的“闽中经济走廊”,朝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奋勇拼搏、阔步前进!